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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华社发:房地产“暴利”是社会和谐之痛

发表于2006-11-15
房地产“暴利”是社会和谐之痛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题:房地产“暴利”是社会和谐之痛
新华社记者张建高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第十二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把近年来备受舆论抨击的房地产“暴利”问题再次推到了前台。财政部的公报并非单单针对房地产业,而舆论的指向却如此集中,说明房地产“暴利”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正在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对社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越来越多的人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暴利”也是明摆着的,业内大腕对其“暴利”的公开辩护本身就是明证,财政部近日公布的公报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官方依据。在收入分配差距日见拉大的背景下,这必然会对社会和谐造成冲击,导致“端起饭碗叫好,放下筷子骂娘”现象也就不足为奇。
房地产“暴利”对社会的影响,主要还不在于商家获利有多少,而在于这些利润是否取之有道,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规则。尤其容易激起公愤的是房地产开发中的官场腐败问题。谁都知道,在当今中国搞房地产,一靠拿地块,二靠弄贷款,在这两方面没有相当硬的“关系”,是不敢奢望去做房地产的。“关系”让房地产商们暴富,也让极少数大权在握的贪官肥得流油。从弄到土地、搞到贷款,到顺顺当当把房子卖出去,到底要花多少钱打通关节,迄今没有一个数字,但大多数“翻船”的领导干部都与房地产商不清不白,多少让人嗅出了一点腐败的霉味。就说财政部近日公布的“部分房地产企业”偷漏税问题吧,这个已经涉嫌犯罪的问题肯定不只在2005年有,但谁听说哪个房地产企业老板因此进班房了?
面对房地产市场房价飞涨的态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确实也收到初步成效。然而一再公布的涨幅减缓数据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相去甚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不是沦为住房“负翁”,就是望房兴叹。与房地产“暴利”本身相比,乏力是对社会和谐更大的伤害。
房地产“暴利”问题已经不容有关各方再以任何理由来回避。人们希望房地产业发展,但不要这种以牺牲社会和谐为代价的发展。人们期待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以往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真正拿出能牵住房地产市场牛鼻子的办法来,让宏观调控调出效果、调出政府的威信、调出社会的和谐发展。(完)
2006/11/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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