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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7年我国楼市会出现“崩盘”吗?

发表于2007-01-12
土地资源是国家的,北京市的房产地皮资源是供市民、国人、外国人共同使用的。对个人住房的土地占用资源,应有所限制,如同个人收入所得税(1600元/月)的限定那样,对个人住房面积也要有所限定。
实际上,从历史上讲,中央和市政府对个人住房面积一直有限定。比如,在福利分房时期,当时的个人住房由工作单位分配(按工作职务和家庭人口分配住房)。
但是,大量的基层领导班子用公款为其购房,远远高于当时文件规定的住房标准。比如:约在1990年,原中国汽车贸易华北公司的周万x在恩济花园用公款400万为其购400平米住房等等等等。另外,许多夫妻违规开具假证明,各自从自己的工作单位骗购福利房,结果是占了双倍的福利房。还有,许多“投机取巧的有权人”为子孙 “购”福利房,均以极低价格购买并获房屋产权证。我想:有关部门一定留有底档。上述违规得到的福利房,于去年的二次征收个税和地产税前,又都改写了产权证的所有人。我想:有关部门一定留有底档。违规超标多占的住房仅在十几年后就由几万元升为几十万元,房价升值十几倍。非法获取福利住房的“投机取巧的有权人”不仅住房宽敞,还非法获得十分可观的买房或租房款。 
一方面,政府向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个人于退休时发放未达标的住房补差款。另一方面,对非法多占福利房的“投机取巧的有权人”不闻不问。太不和谐了吧。
再说一下经济适用房,有许多不够购房条件的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还有,许多“聪明人”在房价低时,为出租或炒房,抢购了多套个人住房。
地产商的商业违规运作使房价急速攀升。
正是由于上述四种人的行为,使政府对房价失控。政府用尽全力调控房价而收效不大,为什么?政府太仁慈。 
建议:如同人口普查那样,对北京的个人住房情况进行普查。如同制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样,对个人住房面积有所限定。对非法占有的福利房,召回。对非法占有的经济适用房,召回。对超出的个人住房面积,收重税。对地产商的非法运作,重罚。
只有这样,才能平复市民的不满,才能使北京市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利用。才能使房价降下来。
发表于2007-01-12
发表于2007-01-12
发表于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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