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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刘轩·集资建房·到底便宜了谁?

发表于2007-01-12
刘轩·集资建房·到底便宜了谁?

 
关于集资建房的话题,成为年末岁初的热门话题。
先传,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委托的房地产开发商以1.0458亿元,竞买到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这是我国个人集资建房首例成功拍得土地的项目。再闻,合作购房模式深圳破冰均价为1500元/平: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昨天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22日上午,林立人和深圳合作建房的6名代表,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601万元拿下两栋宿舍楼,每套房子为46平方米左右,总价7万元,折算后均价为1500元/平方米。
那么,对于集资建房是莫衷一是,还是坚决执行。其中是否有猫腻?要是有猫腻,那么到底是谁占了便宜呢?
 
基于以上疑虑,我们可以从房子在市场中流通过程分析。房子在市场中首先是商品房(商品是房子的社会属性)的建设,建成以后是商品房,某公民购置之后转变成家。这一过程,是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完成,都是必须经历的过程。房子的建设在市场中存在形式,无非是开发商建设。没有开发资质的企业,是不具有商品房的开发和建设资格的,其建筑依然委托建筑施工单位完成。哪怕是集资建房,其建筑形式和房子流通过程,还是市场游戏规则下的唯一选择。哪个项目能够脱离这个游戏规则?除非,集资建房能够打破现在的运行体制。这个可能吗?
再看看我们所处的大环境,如今是市场经济,市场体制下人们是逐利的。市场经济体制所处的大背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恰恰我们不是处在公产主义社会,要不然大家不需要为利益驱使。于是,笔者有一个认识:在个人逐利的环境下,无论什么形式,只要有关金钱使用的过程中,总会有猫腻发生的先天条件。见利不为所动的圣人,有几个?扪心自问自己就知道七八了,也不用看看身边人了。
 
既然有利可图,比有人图之。土地出让,购置土地,集资建房需要吧,那中间的经手人,不贪婪吗?建筑规划设计,集资建房需要吧,那经手人是圣人吗?建筑材料,集资检房需要吧——这块最为肥硕,材料的自量和品类,其中猫腻几人可以分晓?是谁谈判、购置?是你吗?面对多家材料推广人的种种类型的回扣,你能回避吗?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集资建房需要吧,没有利润施工单位怎么生存?这就不说施工单位找关系,走后门的卑鄙行为了。假若是你自己的施工单位,你还要为自己的房子埋单吗?难道不想从这样的工程中赚取一笔吗?殊不知,一个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一辈子能够做几个项目?一辈子有多长,既然有了机会,你还不把握里面的尺度吗?
 
以笔者看,集资建房的种种行为,非常幼稚。最后只是过程中的人,创新形式地谋取暴利。起参与人员可以简单归纳为,千万人的幸福造就了一个人、一个团队。
一个人——就是于凌罡:联想公司大型计算机维修的工程师。2003年12月1日,他开始在搜狐等十几家网站上,以“蓝城木鱼”为ID发帖子,呼唤大家组织起来,成立“住宅合作社”,进行集资盖楼,让开发商靠边站。如今,此人不仅成为地产明星,而且四处游说自己的创新赢利渠道。在广大不懂房子的建筑过程和流通过程的人的追捧下,满钵满盆揽取自己的所需。
一个团队——就是围绕着集资建房的队伍。这个队伍是在所谓为了普通大众的利益的幌子掩护下,自己洋装出力出钱,从而赢取自己的利益,吞噬自己所能看到的种种利益行为。集资建房的每个人,你能够每个过程和细节都亲力亲为吗?答案:很难。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检一栋房子。
 
再者,集资建房,本来就没有正规组织的队伍。在众口难调的情形下临时足见而来,在以后的过程中,谁有能力调和其中的矛盾呢?一旦发生冲突,将是为律师的饭碗提供了财路。
以上的分析,是不是有点道理?聪明了人没有看,就明白了集资建房——只不过是一个人带领的一个所谓团队牟利的幌子。
也许,在南柯一梦破灭的时候,很多劳苦大众才恍然大悟。真理,总是在经历数次失败才发光的。
发表于2007-01-12
以下是引用luoxuehuai在2007-1-12 19:43:41的发言:

一个失败案例!
谁想失败?谁不想牟财?
发表于2007-01-13
以下是引用xuanwu在2007-1-13 12:24:41的发言:

知道上当的时候就明白了!
发表于200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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