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听证会不是发改委---涨1毛5不是问题,成问题的是想涨就涨的价格联动 坚决反对价格联动!!

发表于2007-01-08
“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而是逢涨必听”,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对听证会制度作出这样的表态。实际上,听证会逢听必涨已经成为常态,如果听证会这种政府价格决策之前广泛听取意见的法定程序流为走过场的话,那在老醉看来,无论逢涨必听还是逢听必涨都是一码事。

2006年年末,北京发改委就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举行了听证会,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由1.9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2.05元/每立方米,一是(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的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随着门站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调整额为公式计算值;联动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

具体计算方式:Ps=(P1-P0)/(1-MPsm)×(1+VAT) 

其中:Ps: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 

P1:调整期天然气不含税门站价格; 

P0:基期天然气不含税门站价格; 

MPsm:天然气供销差率,按照6%确定; 

VAT:增值税率,按照规定确定为13%。 

具体详见(http://www.bjpc.gov.cn/zt/06trqtzh/200612/t146607.htm)

人家燃气集团是北京气老大,垄断,学着电老大、水老大一样涨价,把价格提高7%多,这都能理解;不过,让老醉无法理解,这次的听证会居然大有替代北京发改委之势。

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看,航油国际联动、煤电上下联动,这些资源型的所谓价格联动机制都是国家发改委、地方发改委制定实施的。不过,在北京倒好,北京发改委这种权力居然下放到燃气集团了。

老子不好意思直接搞这种挨骂的事儿,让儿子来犯坏来干,把听证会当成发改委,还能打着代表同意名义,落得个人民支持、皆大欢喜、和谐社会的理想结局,真是妙招!听证会开成发改委、建立所谓的联动机制,唯一的受害者就是没气就不能开火、没气就没有暖气的百万天气消费者了。

如果这种联动机制建立,有着这样的发改委老子撑腰,燃气集团就能想涨就涨——而这绝非危言耸听。

价格联动机制实际上是终结价格听证之举,听证会制度本来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都价格联动机制了,还用听证会干吗?听证会反倒成了价格联动机制的纯粹摆设,消费者根本无法对未来的价格调整实施有效的监督。没有监督,燃气集团还不无法无天,想涨就涨,反正这也是你消费者代表自己同意的。用着消费者的名义涨价,损!!

其实,最有问题的是北京发改委,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现行价格和建议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单位调价额、调价总额”,也就是发改委可以就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举行听证,根本不该有价格联动机制这种议题。

象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的联动机制这种政策的制定原本是发改委的,燃气集团一个企业,只有执行的份。按理说,北京发改委应该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的“申请制定的价格不属于听证项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不必要听证的”,对申请不予受理。 

事实是,北京发改委受理了,而且举行了听证会,大多数“摆设”样的听证会代表投了赞成票。听证会成了发改委,发改委除了违反有关规定之外,还有失职之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成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

北京发改委给全国带了一个以价格联动取代价格听证的榜样——对地方既得利益集团,这是值得效仿的;对除北京之外的各地消费者而言,这样的榜样可能很快就成为现实。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