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刘春林,把你当选主任的选票都公布出来,接受大家的监督。
- 发表于2015-01-03
是的,业委会主任刘春林,请你把选你们业委会委员的表决票拿出来公示一下,听说投票率超过100%呢。
- 发表于2015-01-10
- 引用:守望家园96在2015-01-10 23:40:22写道:
- 3楼
确实很惊讶,大家是不是被投票了,公布一下选票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公布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也就间接证明了人家的质疑不是无中生有,既然说人家是谣言,那就拿出实际来证明自己,不然说在话都是徒劳。
上千张选票我公布?公布到哪里?扫描发上来吗?
- 发表于2015-01-10
麻烦下次说话注意用词,第一,你说的得票100%的字眼是从哪里看到的?第二,很多楼的业主没投票不等于投票造假,如果你有证据请一一列举,如果没有,请不要无事生非。任何一位业主都可以查询业主大会的 档案和决议,但现在在的情况是业委会没有固定的 场所,为了安全起见,所以经手的资料分批存放到了不同的业主家里,如果哪位业主想查询什么资料,请遵守以下方式:邮件告知我们您要查什么(具体文字名或文字内容),邮件发送可以证明您的业主身份的有效证件信息,联系方式,否则无法 。
- 发表于2015-01-10
- 引用:yongjingshu在2015-01-03 15:26:50写道:
- 2楼
是的,业委会主任刘春林,请你把选你们业委会委员的表决票拿出来公示一下,听说投票率超过100%呢。
听说?我建议你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尤其是耳朵,或着相着的脑部器官。
- 发表于2015-01-11
yidiand6887:关键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签字是业主真实意思的表示。
- 发表于2015-01-11
支持,我们就查一下你们当选业委会的表决票。同时,我们要一份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决议。咱们约个时间,我们都带着房本,任何?
- 发表于2015-01-11
我也支持!我也拿房本去,看看表决票时谁写的名字!
- 发表于2015-01-11
- 引用:守望家园96在2015-01-10 23:40:22写道:
- 3楼
确实很惊讶,大家是不是被投票了,公布一下选票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公布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也就间接证明了人家的质疑不是无中生有,既然说人家是谣言,那就拿出实际来证明自己,不然说在话都是徒劳。
- 引用:yidiand6887在2015-01-10 23:44:46写道:
- 4楼
上千张选票我公布?公布到哪里?扫描发上来吗?
- 引用:守望家园96在2015-01-11 00:39:07写道:
- 7楼
当然了,如果没有问题那是最好的反击,不过请问一下在谁家呢,我们可以去看一下吗,如果却如你所说,那么 的质疑都引刃而解
将您的诉求和联系方工发送至业委会邮箱,确认您想查阅的档案在哪里后通知您具体可查阅时间和地点,涉及业主隐私,没办法在这里公布。望理解
- 发表于2015-01-11
- 引用:守望家园96在2015-01-10 23:40:22写道:
- 3楼
确实很惊讶,大家是不是被投票了,公布一下选票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公布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也就间接证明了人家的质疑不是无中生有,既然说人家是谣言,那就拿出实际来证明自己,不然说在话都是徒劳。
- 引用:yidiand6887在2015-01-10 23:44:46写道:
- 4楼
上千张选票我公布?公布到哪里?扫描发上来吗?
- 引用:守望家园96在2015-01-11 01:07:28写道:
- 9楼
上千张选票还多啊,你可太逗了,你的选票有多大啊,你的意思因为选票太大,就可以不告知业主了,知情权是业主的权利,那你总可以把投了票的业主姓名公布一下吧。雍女士这个人我不了解,也无意给她背书,但是她提出来的很多问题某些方面还是要客观的看待,你认为她不对的地方,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来争取你的权益,她发帖你就删除啊,还给人家禁言,不能以你的标准来衡量,她说的再好,没有证据的支持那也是徒劳,对于....
抱歉,删贴是搜房网干的,禁言是对发布无事实内容的一种警告,(下次在发记得把证明内容一并发送,否则无法辨认真伪)
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怎么可能 的得票率,骗谁呢,请你把投票的业主姓名都公布一下,据我所知,我们楼的好多人都没有投票,你的高票源是哪来的,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也是业主的权利,赶快公布,不然就赶紧下课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