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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评论

发表于2015-02-07
标签: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 办公室 管理办法 

白费!

发表于2015-02-09

  您分析评论的很详细,认真看的业主就能够看明白。政府一点错也没有,让他们拿表决票时对的。因为,业主们就是质疑表决票,对吧。不拿出来,怎么能够说明表决票的存在?表决票不存在,怎么证明业主大会进行了表决?看来业委会在组织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过程中,确实有问题。

  咱们业主也是真不幸,咱们怎么就选出这么个奇葩的业委会委员们。通过他们写的东西看,真是有点文革遗风,说他们像红卫兵吧,他们又太多跟钱扯上关系。说他们像愤青吧,他们又没有指点江山的才气。看看把咱们小区给搅和的,真够呛。

发表于2015-02-09

希望业主们认真的看看。

发表于2015-02-10

在业委会主任刘春林的带领下,业委会委员们要和政府对着干?!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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