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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13北京市建委:经济适用房不会敞开卖

发表于2007-04-13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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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 蔡雪婧)“经济适用房不是向所有人进行销售,而是面向政府保障对象。”针对昨日一媒体“北京的经适房有望全部对社会公开销售”的报道,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昨日如是说。

经济适用房面向政府保障对象

昨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来到“首都之窗走进直播间”。针对昨日一媒体“北京的经适房有望全部对社会公开销售”的报道,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在直播中明确指出,过去经济适用房是定向卖给拆迁户。今后,经济适用房列入政府保障房的范畴之内,只有具备政府保障的资格、是政府保障对象的人才能买,不是面向所有人销售。宋家庄的经济适用房也是这样。

关于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问题,张农科介绍,概括起来是全覆盖、分层次。全覆盖,就是需要政府保障的人群实际从低收入开始,一直到中等收入,中等收入以下的人群都是需要政府来保障的人群。分层次,共分三个层次,一个是通过建廉租房解决的住房问题;第二个是廉租房条件和中等收入之间的夹心层,也是靠政策来保障;第三个为中等收入,即经济适用房条件。住房保障体系中会建立三级管理、四级审核制度,其中四级审核制度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市。审核内容包括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情况等。

房地产项目查封信息将网上公示

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还透露,从去年6月份到今年3月份公布了58家企业的违规行为,网上投诉率已经下降了70多件,仅去年就向区县进行140多次检查,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非常大的震慑作用。

沈洁还表示,今后,销售机构、销售人员要逐步建立信用机制,所有的房产交易违规行为,将像开车记分制一样,以记分的形式登记在信息里面。违规就处罚,直到最后停止一些经营行为。另外,马上要把所有开发项目的查封信息在网上公示。 

而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表示,今年物业管理将建立分级协调指导机制。由街道、乡镇、社区形成三级网络,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发生的物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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