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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捡戒指骗金项链

发表于2011-09-05
 近期,朝阳街头再现类似“捡钱分钱”为内容的诈骗方式,所不同的是,“捡钱”变成了捡“钻戒”。家住垡头某小区的李女士近日就碰到了这种事,被骗走一条价值4000元的纯金项链,好在朝阳警方行动快速,很快将二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李女士及时挽回了损失。

    A

    2011年7月9日早7时,李女士出门上班刚走出小区路口,见前方五米处一男子(以下简称A男)突然蹲下从地上捡起一个东西,随后就听其“啊”了一声,李女士十分好奇,忙凑上前观看,只见该男子手上一方形小盒,里面有一枚“白金钻戒”和一张上海凤祥珠宝店出具的39000元 。

    B

    这时,迎面又走来一男子(以下简称B男),其边走边低头在地上寻摸,还不时向过往路人打听什么,A男赶紧把戒指揣进兜里。这时,B男来到两人跟前,问二人捡没捡到 红盒,里面有枚钻戒,称这是他的结婚戒指,三万多元买的,丢了没法向媳妇交代,A男、李女士均表示没有看到,B男很郁闷的走了。

    “分赃”

    见B男走远,A男将李女士拉到路边无人处,跟其讲戒指算两人共同捡的,一人一半,至于怎么分,A男提出戒指按三万元计算,其去银行取15000元现金给范女士,然后戒指归己 。怕李女士不相信,A男提出把捡来的戒指和自己脖子上带的金项链交给李女士保管,反之李女士把自己的金项链交给A男,然后让李女士在原地等着,自己去 的银行取钱。随后,A男便快速将戒指及自己的金项链交给李女士,又帮着李女士摘下其脖子上的金项链放进自己的包里,然后扬长而去,而李女士这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报警

    过了有三五分钟,李女士才回过神来,越想越不对劲,再看手中的戒指和A男留下的金项链,感觉不像是真的,尤其是那个金项链,在水泥地上一蹭,竟然露出铅色,李女士知道上当了,赶紧向朝阳警方报警。

    抓捕

    听了李女士的描述,警方推断嫌疑人不会走的太远。即部署民警向A男逃遁方向追踪。并终于在丰台区分钟寺 发现体貌特征与A男相似的嫌疑人,见其进了某快捷旅店105房间后,民警采取行动,将嫌疑人A男及同伙B男现场抓获,从A男身上起获一条从李女士处骗来的金项链。后经审讯,A男叫陈铭,B男叫姚建文,两人分别交待了用假戒指诈骗李女士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提示

    警方介绍,嫌疑人针对的人群以女性、年龄在40到70岁之间、脖子上带有金项链的妇女为主要侵害对象。诈骗手段并没有新意,与以往警方破获的“捡钱分钱”、“捡金佛”诈骗形式如出一辙,只是内容变了,稍加警觉就可以识破。

    警方提示,路遇陌生人搭讪要警觉,不要被那些看似占了 的“利”所诱惑,要知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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