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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完善保障性住房的 法保护机制

发表于2017-03-02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这充分显示出 对住房保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了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极大改善了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水平。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 法保护机制的不完善尤为突出,这导致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成效与预期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亟待作出改进。

制定住房保障条例。我国保障性住房立法滞后,仅陆续出台了各种政策性文件及少量法规、规章,且各个文件效力、层次混乱,执行随意,缺乏 ,这是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推进缓慢、运行及管理体系混乱、执行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住房保障条例,作为公民居住权保障的基本法,将现行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才有利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住房保障条例应当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构、住房建设各环节的法律规制、居住水平的总体规定、准入与退出机制、保障房的管理、违法行为惩处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对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履行保障公民基本住所应遵循辅助性原则、住房保障制度应当引入市场竞争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等作出规定。

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在出台统一的住房保障条例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例如,应当修改城乡规划法、预算法等法律,制定公租房管理条例、住房补贴管理条例等,以形成逻辑严密的住房保障法律体系。为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将保障性住房的实行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党政官员政绩的指标之一,改变以GDP为主的考核模式。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保障性住房制度除了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土地、金融、财政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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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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