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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客小心了哈 第三套房或被定性为经营性住房 将征收房产税

发表于2010-04-23

财税部门倾向将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

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提高这一严厉房地产信 贷政策出台之后,社会各界对税收政策猜测颇多。记者22日从相关渠道获悉,财税部门在这一问题上已经有了初步思路,未来将把政策重点放在调整房产税上,具体做法是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 定性为经营性住房,以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

日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新国十条”指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接近财税部门人士透 露,这一表述提到的税收政策的重点就在于房产税政策的调整,目前的思路是对个人拥有的房屋进行区别对待。

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向记者表示,通过增加保有环节税收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是财税部门一直以来的思路,但在包括土地出让金是否纳入物业税等众 多难题没有解决之前,物业税短期内还难以出台,因此要将重点放在现有的税种上。

房产税是现有房地产税种中最有可能被祭出的调控利器。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的非营业房产可以免缴房产税,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营业房 产的范围,不少个人房屋虽然用于经营,也并没有按期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6年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 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也就是说,如果将第三套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即使不出台新政,三套以上住房也将进入到税收调控的范围,每年按上述标准缴纳房产税。“这毫无疑问会给 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带来压力。”上述指出。

不过,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雪松表示,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刚刚出台不久,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新的税收政策何时出台还需要相机而 行。

相关:二套房贷以家庭拥有房屋数认定 细则尚在制订中

中国银监会银行一部主任杨家才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房屋数量为限、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记者22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以房为限、以家庭为单位”可能会是将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相关规定的基本原则。二套房相关规定也将会充分考虑首套自住 房和改善性用房的合理需求。

目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对二套房标准的制订还在进行中。

以房屋数量界定是首套、二套还是多套,是对以贷款发放界定二套房政策的一个改变。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为: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 还清。

国务院4月17日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 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 准。

发表于2010-04-25
发表于20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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