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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家新装修,想买美的微波炉,但发现什么蒸标准给工商查处,真没劲,这些标准我们消费者应该相信不相信?

发表于2007-09-14
就是看到这消息:美的剑走偏锋终落败

声称制定行业“蒸标准”,不料

□本报记者缪扬 张静最近,一场微波炉标准之争把美的电器推到了风口浪尖。今年4月以来,美的微波炉借着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协会标准之机,打出了“制定行业蒸标准”、“专利蒸霸,行业标准”的广告,并做成宣传单在全国各大卖场散发。
近日,美的的这种宣传被工商部门定性为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此,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决定对美的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据悉,美的已全额缴纳了罚款。
从保定市工商局新市区分局于9月6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可以看到,“美的微波炉宣传页上标注‘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制定行业蒸标准’等内容,没有相关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据了解,罚款3000元,是按照印刷品广告违法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的。
可记者昨(13)日在成都总府路的一个电器卖场发现,美的“制定行业蒸标准”、“中国蒸气微波炉行业标准”的宣传单依然摆在美的产品展示架的醒目位置。
美的“蒸标准”涉嫌“伪标准”
近来,美的电器通过各种渠道和卖场广
告宣传自己获得了微波炉行业的标准———“蒸标准”。
对于“蒸标准”的来历,记者在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协会曾在2007年3月26日发表过一个“2007第50号立项公告”。
公告指出,“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协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准予立项。标准编号:CAS150-2007”。
而美的在今年4月16日发表的新闻通稿中称:中国标准化协会在北京发布了《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号为:CAS150-2007,以下简称微波炉“蒸”标准)。这是由美的微波炉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负责起草的全球微波炉行业第一部标准。美的促销员对消费者介绍,美的蒸功能的微波炉生产标准已成国内微波炉业的首部行业标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只将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档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目前我国《标准法》中还没有‘协会标准’这个档次。”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表示,“就算CAS协会标准在技术指标上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也不是国家法定范畴之内的标准。”
而家电专家则直指协会标准是法律以外的标准,是伪标准。
可以向美的提出双倍索赔
美的微波炉企划部副总监杨幸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愿意再多说什么”。此前他曾表示,美的微波炉在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标准认证之后,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将此误解为行业标准,进而在推广时使用,将其定位为“行业蒸标准”,但绝非主观上存心“忽悠”消费者,并已从各地收回广告。
不过,记者在成都总府路附近的一个电器卖场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美的对自家微波炉“蒸技术”的行业标准宣传广告并没有如杨幸兵所言已经撤下,而是依然摆在产品展示架的醒目位置,热热闹闹地搞促销,一款标价为898元的美的蒸功能微波炉贴着“店长推荐”。销售人员表示,由于功能上超前其他品牌,所以美的的售价以及销量,其他品牌是望尘莫及。记者看到,“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制定行业蒸标准”的广告十分醒目,另外一个“食尚蒸滋味”的广告中也明确写道:“国家专利产品+中国蒸气微波炉行业标准=美的微波炉。”
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训钊表示,由于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家电企业的竞争手法一直乏善可陈,撇开价格战,在营销上进行“创新”就成了不二选择。
不过,与以往仅局限于夸大其词,在技术指标、销量数字上做“手脚”不同,如今一些家电厂家竟然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将夸“海口”升级为无中生有,骗消费者没商量。美的微波炉的宣传已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名义进行双倍索赔。例如,买了一台1000元的美的微波炉,就有权向美的提出2000元的索赔,但须退回所购的美的微波炉。
家电同行表示受美的“打击”
美的微波炉将协会标准包装成行业标准,招致微波炉同行质疑。
“美的微波炉擅自将‘协会标准’偷换概念,变脸为‘行业标准’,分明是玩文字游戏,涉嫌虚假宣传,属不正当竞争。”海尔微波炉市场经理向记者表示。
而松下、三洋等微波炉厂家则表示,美的打出“行业标准”,完全是出于想宣传自身,抬高自己的美誉度,提升产品销量。但美的使用了无中生有、虚假宣传的手法,无形中打击了同行,使同行企业的产品销量受损。“美的宣传力度越大,我们的产品销量越少。”松下有关负责人称,自美的今年4月底在全国卖场散发“行业标准”的宣传单后,已对自家的销售造成影响,但目前还没有统计出具体数据。
格兰仕微波炉企划部陈娟表示,今年在家电行业里已经出现了很多类似问题,这是一个市场问题,这个秩序需要大家来维护,每个企业都应该自律。企业当然不能放弃宣传,但更多的是拿产品说话,做实事求是的宣传。
标准战应避免过度炒作
“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在经历了产品战、品牌战、价格战、概念战、技术战等无数次“战争洗礼”之后,如今我国家电业正在展开一场激烈的标准争夺战。
从去年开始,中国家电业开始集体进入标准战。如某协会近一年来,就相继推出过成套家电标准、中国鲜风空调标准、保鲜冰箱标准、洗衣机烘干检测标准、洗干一体机标准、“双动力”洗衣机标准、平板电视安装标准等。协会标准更多的是一些技术功能的标准,并不具备排他性,只能起到简单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在家电企业的各种指责中,最具“杀伤力”的是这些标准缺乏权威性,难以服众。
由于我国缺乏专门的行业推荐性标准执行监督检查机构,因此行业推荐性标准的执行,大部分靠消费者的主动选择和市场机制的约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如果在包装物上标注的是按行业标准生产,就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否则就涉嫌欺诈。
协会标准则无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可借助协会标准进行宣传炒作,利用消费者对标准知识的欠缺,迅速提升产品销售。业内人士认为,协会有民间公信力,政府有官方公信力,在国家标准体系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是合法有效的,而新推出的协会标准值得业界反思。对此问题,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主任张秀春则指出,协会标准是国家标准的有益补充。
不过,如果炒作过于夸大,不仅有违标准角逐的初衷,而且背离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迟早会被消费者抛弃、为市场所不容。家电企业,请少些标准炒作,多些产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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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9-14
发表于2007-09-17
顶!!!!!!!!!!!!!!!!!!!!!!!!!!!!!
发表于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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