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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现任居委会个别领导的几点中肯建议

发表于2006-04-12
居委会换届选举被个别领导肆意狂想,搞成现在这个样子。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态度和心态的问题。必须纠正与多年改革开放不相适应的观念和思想:

1、居委会是小区居民的自治机构,必须代表居民的民意,任何单位无权指定;
2、民主选举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公正,不要藏着掩着,肆意人为操纵;
3、居委会选举活动的主体是全体小区居民;
4、居民代表会议有决策权,决定具体的选举方案,不是选举委员会;(请不要越俎代庖!!)
5、选举委员会以及居民代表会议,需要热心公益事业和有能力的居民参加,不能随意指定。

总之,老百姓都是处于对自己小区的关心,再加上对现有居委会以往工作的彻底绝望,希望选出代表自己,关心自己的居委会。

请盘点一下自己的观念,顺应民意的要求。与时俱进吧!

请不要恐惧民主选举,更不要恐惧民众的合理声音。要知道,这是国家规定,受法律保护的“说话和表决”的基本权利!

最后一点建议,试试改变自己的心态,那时你会发现在你的心目中,群众的声音比美妙的音乐还动听!
发表于2006-04-12
居委会把持着政策资源、组织资源、技术资源,同时他们又有制度上的绝对优势,他们在搞虚假民主,他们的所谓选举只是确认性选举,保障不了居民的选举利益,因此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强烈要求推进我小区民主自治建设,选出咱信任的小区当家人!!!
发表于2006-04-13
您说的真好!我举双手赞成!
您的建议太中肯了,就是不知现任领导是否够明智?能否听进去???也许她已选择了与居民为敌.
发表于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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