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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利山六期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不合理!业主团结起来抵制“强买强卖”的无耻行为!

发表于2012-02-19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不合理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单方面规定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现在 普遍,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时见诸报端,那么这种规定究竟算不算霸王条款?参考大部分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会发现都有这样的规定:即,车库或者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或者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是违规行为,业主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严格说来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开发商很可能卖房子的时候就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头上,已经按比例收过费了。如果只售不租让业主交高昂的临时停车费用就剥夺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我们也不是外来的,凭什么交临时停车费呢?或者把业主的车都赶到外面去吗?
      况且,有些单元只能从地下二层进电梯,而地下二层是人防,不可以销售,那么这些车位都是摆设吗,不能租给业主吗?买房的时候承诺的车位配比是1:1.5
      车位只租不售分明就是霸王条款,呼吁大家一起抵制这种无耻行为,否则黑心开发商之后会继续更加无耻!没地方管这些人,就靠我们业主自己团结了!

发表于2012-02-20

好像开放商是可以只售不租的吧?

发表于2012-02-20
引用:zhthing在2012-2-20 9:15:03写道:原帖
好像开放商是可以只售不租的吧?
 
 不知道这位说是:“开放商是可以只售不租的吧?”的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你说可以只售不租的原因你倒是说说?
开放商有产权可销售的车位即便是可以,那地下二层人防都是没有产权的车位难道也是可以只售不租吗?你有时间下去看看地下二层的车位有多少?
发表于2012-02-22
我觉得吧,有人要买车位,那肯定要供着掏钱买的人,无可厚非,但是没卖出去的也不让停,那就有点问题啦
发表于2013-01-08

应该约时间,一起去物业理论!

发表于2013-01-08

各位业主我们该团结了!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反对开发商的强买强卖,请积极拨打北京市市长热线12345,反映我们的问题,同时,可将问题反映到北京市政府网站 , 相信政府会维护大家的权益.

发表于2013-01-30

我打了12345,久久没有音讯!!

发表于2013-02-04

支持,顶起来!

发表于2013-02-04

业主团结起来,为我们的权益而奋斗!

发表于2013-02-04
mei_1217,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美利山六期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不合理!业主团结起来抵制“强买强卖”的无耻行为!”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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