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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业主整理的验房资料!

发表于2013-04-21

为业主整理的验房资料!

  买房置业是人生的一桩大事,为了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购房者往往要花费好几年甚至是一辈子的积蓄。买房的任何一个步骤都是经过精心考虑的。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从拿到交房通知单的一刻起,烦恼也随之而来。交房程序如何?常见的交房陷阱有哪些?交房时又该注意些什么?为此,针对房屋验收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整理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帮到大家

问题一:未能按时收房

  (老吕验房)友情提醒: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 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在收房时如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问题二:开发商在交房时证书不全

  (老吕验房)友情提醒: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 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三:要先签文件后验房时

  (老吕验房)友情提醒: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开发商讨说法。变被动为主动。

问题四:开发商只做口头应承却无实际行动

  (老吕验房)友情提醒: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

对策: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最好能找专业的第三方验房公司给予提供中立、客观的验房服务并出具验房报告,把报告复印件交予开发商整改,并与开发商签订整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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