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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区民警提示

发表于2013-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金星派出所报警电话:61285666

             61281101

社区民警沈瑞军电话:13910532016

                  金星派出所198别墅网上警务室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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