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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贸国际7.20开发区政府、业主代表、开发商三方座谈会议结果通报

发表于2012-07-20


开发区政府、东贸业主代表、开发商三方座谈会会议结果通报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10点
参与人员:开发区规划局于局长、街道办事处正副出任、东贸业主代表、开发商负   责人
结果通报:
1. 开发区规划局明确表示没有接到及审批开发商对小区东侧封闭路段的申请;
2. 东贸业主代表提出以下要求:
• 会议结束立即恢复小区东侧交通通道;
• 小区内任何规划,包括一草一木的改变,都需要通过居委会、东贸业主临时协调小组、开发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执行;
• 筹备成立东贸临时协调小组;
3. 最后决议,办事处邢主任和开发商负责人刘先生在协议上签字;
4. 该会议过程有全程录音;

发表于2012-07-20

好,东侧路开开关关好几次了

发表于2012-07-20
好,感谢业主代表为我们维权!
发表于2012-07-20

谢谢!

发表于2012-07-20

参加维权的业主辛苦了!我也是东贸业主,但不常在那居住,向你们依法维权的行为表示敬意,因身在外地,不能参加深表遗憾,有一点建议供参考,我们的维权行为要有理、有据、有节,在维权时我们要据理力争;开发商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小区的原有规划是违反《物权法》的,规划等有关部门如果不经业主同意而进行审批也是违反《物权法》的;我们的维权行为要在不违法的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开发商按照他们的意图破坏了现有规划,我们的居住环境将大打折扣,我们的住房将贬值很多,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千千万万业主将返回东贸参加维权。

发表于2012-07-20


开发商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小区建设是违反《物权法》的,规划等有关部门不经业主同意进行审批也是违反《物权法》的

发表于2012-07-22

   支持维权的业主们!由于是支持发动此次维权的业主代表!你们辛苦了!住东贸国际花园很荣幸!有你们有大家共同维护权益维护小区和谐身感光荣!我们是一家人!
   我住14号楼,快两年了,很多设施还不完善,很无奈就此现状。
   物业能有如此好的小区在经营,应该好好为业主服务,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做物业界的领导者,你们的初衷,我们的期待!
   文化公司(市场拓展、 培训、企业策划),但愿帮助更多朋友!
   子涵QQ:578579373   邮箱:wzh19710326@sina.com

发表于2012-07-23

谢谢那些天努力争取的人,你们辛苦了!!

发表于2012-07-23

谢谢!
开发商如果私自改变改变小区内部道路变为公共通道,它将违背《物权法》,也违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也违背《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一句话,开发商无权私自改变小区内部道路的土地用途!

发表于2012-07-24
谢谢业主代表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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