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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关村拟建全球创新中心

发表于2008-09-15
 相关条例征集意见,北京高校应届毕业生受聘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有望直接落户

中关村科技园区引进的人才有望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昨天,记者从首都之窗获悉,《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向社会征集意见。

该《条例》提出了中关村的新定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球和国家的创新中心;是跨行政区的高端产业功能区。

专业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

为帮助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创新型、创业型企业)解决“融资难”的世界性难题,《条例》规定借鉴美国“硅谷”经验,设立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使之成为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提供特色服务的专业化金融机构。

引进人才子女可就近入学

《条例》还规定,引进中关村科技园区需要的留学人员、外省市科技和管理人才,可办理《工作寄住证》或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中关村引进的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任何部门或者学校不得收取国家或者本市规定以外的费用。

发表于2008-09-15
 看看了!
发表于200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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