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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诚意金、订金、定金 哪个才能退?

发表于2017-01-11

我们买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诚意金、订金和定金,还有不少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将其包装成服务费等。甚至有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故意将订金写成定金,有不少市民质疑,究竟这“三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呢?遇到相关事件又该怎么办?

购房提醒:诚意金、订金

如无 约定都能退

我们买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诚意金、订金和定金,不少市民质疑,究竟这“三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呢?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魏艳律师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因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可以退还。

除定金外的诚意金、订金等,如双方未约定诚意金、订金为定金性质,且双方对诚意金、订金无其他处理约定的,在因购房者原因导致未能签约的情况下,诚意金、订金也可以要求退还。

而购房者缴纳定金后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只要购房者履行了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合同条款的义务,因合同条款协商不了无法签约,此属于前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购房者也是可以退定的。建议市民在缴纳定金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分清订金、诚意金、定金等的性质。


发表于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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