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九问经济适用房:再建or叫停、出路何方?|
- 发表于200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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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09-22
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依然很大,这些居民恐怕最迫切的心愿就是尽快改善住房条件和住房环境。但是房价高、房源(经济房)少、地理位置偏,成为制约平房居民主动改善住房条件的主要障碍。
经济适用房:地产经济中的火车头北京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和销售日趋火热,使得价格战苗头开始萌发,这不但使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始对自身产品品质的提高投入更大的力量,也一改往日的沉默寡言,日趋注重项目的形象和知名度。
经济适用房:“病”在先天不足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设定范围过于宽泛,同时供给又严重不足,近几年的供应量只有约6%;同时对户型、购买对象控制不严,这些“先天不足”导致了后天“经济了富人,穷人无力购买”的局面。
- 发表于2008-09-22
买套经济房难于上青天?
那边穷人买不上 这边“奔驰、宝马”出入
- 发表于2008-09-22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近日揭露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经营中的10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房地产企业守法经营。对此,昨天市建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除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
深圳即将推出6710套经济适用房平抑过高房价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深圳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该市今年将在市内的安托山建6710套经济适用房。有关专家认为,此举是为平抑过高房价。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等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供给,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
南京房管局:今年要续建1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深圳两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买经济适用房增三道关卡 地税街道协助审查- 发表于2008-09-22
2005年夏季,北京够热的了。气温常常超过摄氏38度。可是,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更热。只要什么地方传出来经济适用房即将开盘的消息,马上万人空巷,蜂涌而至。数千人通宵达旦排队购买经济适用房。在酷暑之下,排队
南方周末:经济适用房难以有效照顾弱势群体推行经济适用房有可能混淆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有责任照顾困难群体,对穷人的照顾应当直截了当——兴建一批社会福利房,直接分配给穷人,和市场交换完全分开。骗购问题仍不能解决2005年6月25日,北
徐滇庆:经济适用房的八大弊端(一) 扰乱价格体系,降低社会福利(二) 破坏社会信用,鼓励弄虚作假(三) 扩大贫富差距,没有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四) 经济适用房缺乏合理的分配原则(五) 滋生寻租腐败(六) 不利于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系统(七) 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成本(八) 鼓励提前消费,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
- 发表于2008-09-22
2005年6月25日,北京市建委官员在"新京报"上呼吁社会各界给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查支招。按照政府的本意,推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为了降低房价,政府
经济适用房-- “革命”还是“改良”?反观我们今天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几乎便是当年粮食企业补贴的翻版。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说,这个粮食企业补贴的发展历程几乎隐寓着经济适用房的最终宿命----黯然退出,“恺撒的还给恺撒,市场的还给市场”;而政府保障人人享有居住权的责任却不能推卸----不过间接补贴变“直补”、“暗补”变“明补”。
心凉了~经济适用房问题估计解决不了了:(- 发表于2008-09-22
[提要]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6年要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政策,严格供应对象和申请审查。而不久前,广州市多个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不经意中传递了一个信息:广州将重启经济适用房计划。联想到建设
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6年要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政策,严格供应对象和申请审查。而不久前,广州市多个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不经意中传递了一个信息:广州将重启经济适用房计划。联想到建设部将2006年定为“鼓励住房消费年”,我们不难发现,这一声明透露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信息——2006年,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将受到政府更大的关注。
而说到经济适用房,公平问题自然又首当其冲地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某某开着奔驰宝马却住进‘经济适用房’”和“某某‘经济适用房’小区里竟有12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的‘豪宅’户型”之类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也成为民间广为流传的谈资。而一些经济适用房在放号销售时,又随意“把玩”购房者,改变放号方式,让众多通宵达旦排队的购房者空欢喜一场。正因如此,“经济适用房”在“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同时,也引来不少非议。
一方面通过惠贫助贫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又容易因监管不力而导致不公——经济适用房就处于这样一对矛盾之中。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来分析,我们不难理解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矛盾:经济适用房既不同于“几乎免费”的廉租房,也不同于商品房,而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准商品房,由于政府不收土地出让金,并给予减免费用等政策,因此,必须对其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以及面积标准进行干预。因此,它不可避免兼具行政性和商品性,行政层面关注社会公平和福利,商品层面则天性追逐利润最大化,但凡前者监管不力的漏洞处,或者两者“打架”处,就容易滋生与“经济适用房”初衷相背离的种种行径,比如买房者虚报收入、卖房者偷工减料、变相加价等。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凡事只要利大于弊,就值得支持,并进一步抑制短处、弘扬长处。因此,要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公平,在目前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且找不到更好替代方法的情况下,由政府介入,主动调节和干涉、审查购房者身份,便成为最大程度确保经济适用房公平性的前提。对购房者身份的甄别,首先必须由有关审查部门事前尽到审查之责,其次是要建立“追惩”机制———发动群众监督、事后清查等途径,尽力杜绝“富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现象。此外,我想,关于“购房者身份”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方面———那些收入既不符廉租住房的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他们如何安置?或许简单按照某个收入数字“一刀切”的方法还有待改进。
专家总结:“房价触底,经济适用房淡出;房价高涨,经济适用房重现。”在房价长期低位平稳、经济适用房淡出许久之后,受全国经济形势的影响,广州近两年房价一路高涨,此时,对中低收入者而言,经济适用房“重出江湖”可谓一场及时雨。我们期待广州经过这些年的观察和反思,重启经济适用房时能做得更加完美,让中低收入者由衷地感到既便宜又公平、既“经济”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