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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房贷首付降至20%

发表于2008-10-28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限价房、经适房首付维持10%不变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了公积金贷款的一系列新政策,除了按照财政部此前要求,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0.27%外,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也下调至20%,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则维持在10%不变。

政策1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下降一成

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此外,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政策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即仅为10%。

此前,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樱说,实施新政策后,市民购买的商品房无论是否超过90平米,都可以按照20%的首付比例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对于此次调整的原因,他表示与商贷下调首付的举措是呼应的。

同时,按照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就可以申请第二笔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不存在二套房提高首付或利率的问题。

政策2 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2006年水平

近期,财政部曾出台了降低公积金利率等10条新规,北京市昨天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从昨天开始,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统一下调0.27个百分点。5年期(含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由原先的4.32%下调至4.05%;5年至30年期的贷款利率从4.86%下调至4.59%。此次调整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基本下降到2006年5月时的水平。

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调息的起始日为昨天。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而从昨天开始起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则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前商贷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只是目前实施的细则尚未出台,不好比较此次调整后公积金相对于商贷的优势变化。如果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部下调为0.7倍,那么公积金的优势将会有所削弱。

发表于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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