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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胆大包天盗窃铁轨卖废品

发表于2013-02-26

这个贼真胆大,竟然去盗窃铁轨,然后当废品卖。2009年12月24日,开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春节前夕,被告人曹某(男,37岁,农民)伙同他人(另案处理)预谋后,窜至开封县兴隆乡石牛村 铁路旁,将三根9米长的铁轨盗走,价值4050元,卖后赃款分掉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能投案自首,系初犯,当庭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常州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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