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27日话题:你认为北京版“国八条”对你购房产生影响了吗?
- 发表于2013-02-27
我在外地,不在北京
- 发表于2013-02-27
北京的房价太高了
- 发表于2013-02-27
又一个精品。谢谢楼主,太谢谢了,支持
- 发表于2013-02-27
我不在北京购房,无所谓啦
- 发表于2013-02-27
我不在北京购房
- 发表于2013-02-27
我不在北京购房,无所谓啦
我在外地,不在北京
北京的房价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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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北京购房,无所谓啦
我不在北京购房
我不在北京购房,无所谓啦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 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这些新的政策出台,对刚需购房者的你,有什么影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