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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校车应配有随车照管员

发表于2013-12-17

中国校车交易网讯:配备校车的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 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 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 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 ,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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