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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欠债约3200万元 拍卖13户业主房屋还债

发表于2009-03-16
 

2009年03月16日 广州日报 
 
 
 
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州市荔湾区荔京阁的业主雷小姐和其他12户业主忧心如焚。

 

3月11日,小区内贴出一纸拍卖通告,雷小姐才得知自己辛辛苦苦挣钱购买的住房被开发商广州荔京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荔京公司)抵押给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下简称“机械公司”)。法院已委托拍卖公司在今年3月27日公开拍卖这13户住房。昨天和今天就是竞买者的看房日。


购房时:开发商承诺房屋会解封


荔京阁位于荔湾路121号,是这个路段最高的住宅。昨天早上,小区内A栋和B栋门前都被业主们挂上了“抵制拍卖”的标语。


2007年7月27日,业主谭先生和荔京公司签下《荔京阁认购书》,购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认购书》的“其他约定”写道:“乙方在认购该物业前清晰知道该物业被查封,乙方自愿购买,但甲方承诺在2008年7月31日前办理该物业的解封手续,确保该物业产权清晰,乙方同意待甲方办理好解封手续后办理该单元的合同鉴证手续,否则退还已付房款。”


荔京公司还出示了一封2007年8月2日的函件,上面盖有“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公章,函件载明,机械公司同意荔京公司出售20层和19层的10套住宅。谭先生的住宅赫然在列,于是他放心地在2007年8月8日交付了五成房款100余万。但到现在也未能办理房屋鉴证手续。


同谭先生相比,2007年购房的业主雷小姐觉得自己最冤屈,对于房屋被查封一事,她完全不知情。就连《认购书》中的“其他约定”都跟谭先生不一样,而是短短的几个字:“按现状认购,收楼。”


3月11日,当雷小姐发现“拍卖通告”上有她的住房时,感到既诧异又愤慨。“这是我们真金实银购买的唯一自住居所,这不是要我流落街头吗?”


震惊:债权人也是开发商股东


最近业主们通过查企业营业执照得知一个消息让他们感到震惊,广州荔京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有两个股东,广州方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90%的股份,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占10%。机械公司就是股东之一。


业主们还了解到,荔京公司欠机械公司的债务大约是3200万元,而13户物业总价大约1000万,业主已经交付房款300多万。业主黄先生说,荔京公司现在还拥有二、三层的商铺,它完全可以拍卖这些商铺偿还债务,但荔京公司却继续出租商铺,而将业主住房抵押拍卖,这很不合理。


前几天,13户业主已经到荔湾区法院说明情况,希望将剩下的600多万未付房款交给法院,由法院转交给机械公司,实现房屋解封,拿到房产证。


开发商:目前不方便回答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荔京公司销售经理左先生,他说,今天荔京公司、机械公司和业主将到荔湾法院进行商谈,目前不方便回答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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