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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使用权

发表于2016-12-23

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 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理解与适用本条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体现了土地 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基本原则。虽然国家和农民集体拥有土地,但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都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理利用土地的权利并获取收益,但是,并不意味着其对土地的使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还是应当承担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的不同,科学使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和盐渍化。[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方式](1)土地划拔。即土地使用者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法定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无需向土地 者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2)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 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其使用权可否进入市场流转]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继承。而根据该条例第44条的规定,除法定的特殊情况以外,以土地划拔方式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得进入市场交易或流转。但是,根据该条例第45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拔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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