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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读三组数据:地价房价对照拨开房价成本迷雾

发表于2009-09-16

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新办就“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进展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国土部刚刚进行的房地产项目用地调查结果,这本不是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内容,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地价房价比的数据再次吸引了社会的眼球。

地价房价比数据一向似乎很“神秘”,日前长期从事全国地价动态监测的专业人士、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赵松提出,“地价房价对照公示,成本利润一目了然”的观点。

赵松认为,地价房价比无非就是楼面地价占房屋售价的比例,本来不是什么高精密的东西。然而,人们认为其“神秘”,原因复杂。一是数据的专业性强,老百姓直观感性认识不足,没有多少普通购房者知道他看中的楼盘,土地价格几何;二是土地的出让与地上房屋的建成销售发生在不同的时点,今天拿到的土地往往要2-3年后才能建成房屋对外销售;三是数据的“东家”不同,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开发商等均有发布,至少我们从网上就可以搜到多个出处的数据。

近期颇受瞩目的三组数据分别来源于2009年1月中华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REICO工作室发布的《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分析》报告、2009年6月赵松在介绍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成果——《中国城市地价状况2008》时提到的监测结果(简称“地价监测报告”)以及国土资源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对31个省(区、市)620个项目的调查结果(简称“国土部调查”)。由于三组数据看上去颇具差异,引得各界议论纷纷。

对此,赵松表示,其实不必忙着攻击或质疑,仔细研读一下可以看出,三组数据在地价占房价比例上差异不大。

一是国土部调查数据。鹿心社表示“目前在中国,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这组数据来源于5月底国土资源部开展的一次调查,其调查对象为105个城市(含全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其他重点城市)2006年以来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且已进入销售阶段(包括已售完)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要求各地按照各项目区位(城市中心区、边缘区、过渡区)抽样若干项目填报土地出让价格与房屋售价,每区位样点数不得少于2个。数据填报方是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最终结果是根据101个城市上报的620个“净地”出让项目的数据统计所得。数据内涵为成本地价房价比(即出让时取得土地的价格与房屋开盘销售时的房价相比)。

二是地价监测数据:2008年城市地价监测结果显示,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基本保持在20%~40%之间,29个重点城市(全部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为31.8%。该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上报方为各地的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数据内涵是同时点地价房价比,即用当前市场上的楼面地价水平与当前市场上销售的房价水平相比。与上一组调查数据相比,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二者内涵不同。从购置土地到商品房上市,其间通常会有3年左右的开发时间,这一期间,如果土地市场走势是上涨的,那么这种上涨会带来较大的地价增值,这一增值大部分转化为开发商的利润。以北京、天津为例,根据监测数据测算,两个城市2008年底的同时点平均居住地价房价比分别为39.01%、36.05%,根据近年地价增长率,以平均开发期为3年进行测算,成本地价房价比分别为24.44%、29.51%,同理可测得29个重点城市的成本地价房价比均值为25.8%。可见上述两组数据在统一内涵后基本接近。

三是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报告数据:该报告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青岛、呼和浩特、苏州等9个城市62个企业的81个项目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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