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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新建小区绿地率低于30%不予发规划许可证_1

发表于2012-07-04
html模版广州:新建小区绿地率低于30%不予发规划许可证
广州的花花草草终于有了新的“管家”。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举办的“依法护绿治绿,打造花城绿城[简介 最新动态]”的法规宣传活动上获悉,《广州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旧绿化条例比较,新条例在适用范围、公共绿地设计、古树名木保护和 处罚力度等9个方面注入了新的内容。 新添“永久保护绿地”制度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新条例强调,在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时就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强化对绿地的保护,严格限制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保护绿地的使用性质。” 根据条例,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新建小区绿地率低于30%规划部门不得给规划许可证。”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 对擅改土地使用性质加重罚款 据介绍,像对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处罚,除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外,并按照改变的绿地面积处以该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划拨土地的,参考同类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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