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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自住房分别入市1981套和3201套,随后的9月则陷入短暂沉寂

发表于2016-12-19

按照相关规定,在北京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 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 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 ,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老魏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过去对自住房不太看得上,原因一是自住房一般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另外,自住房价格也比经适房高出近一倍,如果未来想要出售,还需上缴30%收益,性价比不高。

不过,随着经适房停止新增供应,以及今年以来普通商品房价格飞涨,自住房与周边房价的落差已经达到50%左右,这让他开始重新考虑自住房的可能,“毕竟全国只有北京有自住房,机会也挺难得。”

不仅是购房者,开发商对自住房的兴趣也颇为浓厚。“9·30”调控后,北京首块出让的住宅用地,经济技术开发区II-6街区X84R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被亦庄本土开发商博大新元经过47轮竞价,以21.1亿元的价格拍下。

据了解,该地块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全部用于建设自住房,销售限价为2.3万元每平方米。而以21.1亿元计算,拍卖成交楼面价就高达2.08万,加上其他成本,利润率相当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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