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群租房问题很严重啊!

发表于2010-05-20
各位TX,大家可以搜一下上海的群租房问题,如果任由这种问题在紫薇出现,咱们的家会越来越差,小区口碑也会越来越差,大家团结起来,抵制群租,举报他们。
发表于2010-05-20

看了下上海的还真的是很恐怖 ,大家看看

http://bbs.zhoushan.cn/thread-52007-1-1.html

发表于2010-05-20
发表于2010-05-20

顶一个!昨天晚上看到小区里面运了很多那种上下双人床进来。很明显是给群租的。一定要给物业反映一下部分业主的这种群租问题。这极度影响着我们小区的生活质量。

恳请几位斑竹呼吁一下!!

发表于2010-05-20
坚决抵制群租,也抵制出租给公司的,太乱。
发表于2010-05-20
我也觉得这个问题不可以忽视,如果现在不管 我怕是越来越多,大家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啊,这东西会严重影响房子的价格的。
发表于2010-05-20
问:在物权法正式出台后,是否能够对群租现象及群租给其他业主带来的影响的到有效的抑制?

答:即将正式实施的物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可以对群租现象及群租给其他业主带来的影响进行有效遏制。
首先,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 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今后小业主要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除需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还需要通过利害关系业主的 同意。这就保障了利害关系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向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在本质上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更大权力,也就是说在群租中房屋的出租人或是承租人作出了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 声、违反规定向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其他业主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如果不 行,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就在最大程度上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面对群租中的种种不法行为以及影响其他业主权益的行为时,有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 力武器。
第三,物权法第七章对相邻关系的也作出了法律规定。这是在最大程度上,对不动产相邻关系权利人所应遵守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这些规定给那些深 受群租困扰的相邻管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作出了保障。
第四,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该条的规定,赋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有了更大的性及对 那些不法群租的业主有了更大的约束力。

总之,物权法的条款,从根本上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更大的权力,也对一些不法群租的出租人及承租人起到了最大程度上的约束及抑制。
发表于2010-05-20
北京都是这样,不光是一个小区的问题!
发表于2010-05-20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5-20 0:59:11写道:原帖
各位TX,大家可以搜一下上海的群租房问题,如果任由这种问题在紫薇出现,咱们的家会越来越差,小区口碑也会越来越差,大家团结起来,抵制群租,举报他们。
 
 对楼下造成影响就要举报他!
发表于2010-05-20
引用:伤逝2010 在2010-5-20 10:15:21写道:原帖
 对楼下造成影响就要举报他!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