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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改不是目的 混业 才是规范举牌行为治本之策

发表于2016-12-07

刘士余主席“妖精”、“害人精”的脱稿演讲,果然不是无的放矢。12月5日晚保监会宣布,先后对前海人寿等多家保险企业的万能险、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作出“停止”的决定。险资频繁举牌之后,似乎迎来了命运中一个十分关键的结点。

  险资举牌进入公众视野,由宝能夺下万科第一大股东宝座肇始,激化于南玻A的董事会战争,彻底扩散于举牌格力电器。宝能在过去一年中,险资举牌引发的种种争议与风波中,显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攸克君清楚,看到保监会的处罚,定有不少人认为对险资举牌规范的转折点已到,但是,攸克君并不这么认为。透过万科、南玻、格力等案例,我们应该十分清楚地意识到,突破 藩篱,实施混业 才是规范举牌行为的治本之策。

  坦率而言,攸克君也并不喜欢刘士余主席“妖精”、“害人精”这样的情绪化言语表达。但是,将此定义为反对险资举牌甚至并购重组,并批判之,显然有刻意曲解之嫌。

  刘士余表达的核心,并不是否定举牌、收购等险资进行资产配置的合法性,他所强调的,是用于举牌、收购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而这才是举牌并购行为引发广泛争议的真正核心所在。

  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在万科争夺战的案例中,无论是9亿股前海人寿股权的质押融资,还是姚振华宝能系其他企业频繁的股权质押,交易对手皆有银行的身影。宝能系控制的资管计划,也与银行理财资金“联系颇多”。于是,在这样一个案例中,我们看到,宝能系的运作横跨保险、银行最终到达资本市场,这其中,“交界”环节颇多。

  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资金通道,资金最终也在银行、资本、保险三个领域内流动。然而,在当前的金融分业 的情况下,银监会的 范围在于银行,甚至银行的表外业务, 企业尚有困难,一旦资金流出银行领域,单靠银监会实际上已经无法实现有效的用途和流向 。

  证监会则也是只能管好自己的“这一段”。证监会的 权力,集中在对上市公司的 ,以及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的 。通俗地讲,宝能系的企业均非上市企业,只要其不恶意炒作股价,不搞内幕交易,证监会便无法对其资金流动进行有效 。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保监会此次对若干保险公司的处罚,其处罚的着力点,在于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并不涉及保险资金熟练操作的 式融资操作。而众所周知,用于举牌、收购的资金是否合规,主要就是由 融资操作和设立资管计划等方式实现,这一点,则又超出了保监会的处理权限。

  无论是证监会、银监会还是保监会,单独靠自己职权,已经无法真正实现对举牌资金的规范管理。在分业 的模式下,交界环节已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 真空”,这才是问题的真正核心所在。

  资本的流动创造了无穷的想象力。银行资金、保险资金通过资管计划等 组合的结合,确实最大限度地放大了资本的 效用,提升了资本的效率。但是,这也造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系统性关联。 是在交界地带的 权责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潜藏于其中。

  我们并不否认,在法理层面, 框架的调整永远落后于市场关系的变化。但是,当混业已经成为一种资本运作的趋势之时, 框架的调整与完善就已经迫在眉睫。险资频繁举牌所引发的 风波和争议,都呼唤一个“超级 者”的出现,从而消灭 的“ 真空地带”。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 框架的要求。如果能够通过混业 的改革,将 金融混业经营的环节,都置于 之下,形成阳光之下的规范市场,确保 资金的运用合规,这对于险资的资产配置,有百利而无一害。

  在混业 的格局之下, 合规运用资金的 也都将得到 者的有效保护,从而避免这一基本的金融工具受到泛道德化的评价甚至审判。对于中国的金融市场环境而言,这才是超出“妖精”、“害人精”这样情绪化表达的真正建设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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