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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劳务员标准员

发表于2015-04-15
温馨提示:
标准员和劳务员,陕西第一批,各单位根据新的资质标准,尽快申报!
陕建人发〔2015〕5号
各培训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培训管理办法》(陕建发[2010]62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劳务员、标准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建人发[2015]3号)精神,决定于2015年5月初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劳务员、标准员举办一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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