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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买卖不能按时交房,退款维权

发表于2013-07-19

本人于2010年3月31日,在廊坊市中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了商品房保留合同,首付了十万的购买房屋款,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2年9月31日前交房,可是出卖人未能按时交房,按照合同规定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出卖人按照合同解除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项,可是第一次等到出卖的通知是没法退全款,只能退五万,剩下打欠条,合同出卖人收回。经商议我不同意要求退全款,出卖人让通知下次退,2013年7月18通知我还是只能退五万,合同收回,打欠条给买受人,我问出卖人不是退全款吗?回答我的是公司规定只能退五万,关于这样的公司没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怎么可以经营下去,请律师给我支招,谢谢。

问题补充:交钱的时候要求买房人马上交钱,要不怎么这么样,我交齐了规定的钱,退钱的时候就分期退钱,没有道理,房地产公司应该有一定的流程,按合同给予退房人一个合理时间,退还全部款项,现房地产公司根本给不出一个准的时间,回答是什么时候别人的贷款下来才行,房地产公司可以等,买房人等不了。

  对于这样的公司连退还买房人的十万元钱都不能全退,而且还不想付违约金,可见就是拿预付款在盖房,一旦有人退房就没钱了,这样的实力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好的服务,大家可想而知,我强烈要求中宏基业马上退还我的购房款,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利。

来回都是客,这样的企业才会有人尊重。

QQ:4172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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