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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该知道保险的“是与非”!

发表于2016-12-03
保险初衷本是使我们遇到风险时能够有及时的经济补偿。是人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人生 。

保险发展至今,已经延伸出了许多种类和表现形式,但总有一些道理万变不离其宗。任凭保险推销员说的天花乱坠,大家也要辨明是与非。

“是”保障手段

“保险”在百科上有它的定义。


其实在生活当中,除去正常消费的人群,有一部分人是对保险持躲避态度。其实大可不必。保险最基础的功能就是保·险。

人生当中有许多风险,保险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风控,花钱买份安心而已,不必有过多的惊恐。

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的生活并不需要管风险这回事,可是当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时,经济一时陷入困境,捉襟见肘、倾家荡产,这时保险就凸显了其保障的作用。

对保险的负面印象,多数来自于保险推销员,而我们买保险,通常首先遇到的就是他们。与大多数推销人员相同,保险推销员的目的是推销出保险,而非立足于为人们提供可靠的保险。因此埋下了祸根。

“非” 工具

保险不是用来 的工具。

“定额取息”并非就等同于 。定期返还一定比例投保金是保险推销员的一种推销方式,也是一种优惠策略,可是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理财工具, 是当理财型保险出现时,让大家眼前一亮,仿佛又多了一个 的途径。

其实理财型保险过多地强调了理财的功能和收益性,往往弱化了产品特点和一些限制条件。

就比如说分红险和年金险,保险业务员可能对你说,本金是零风险的,到期就会全部返还给您,但是保险的年限一般都比较长,打个比方,如果每年保额是20000元,每年返还保额的10%,也就是交2年40000元返还您4000元。表面上看,交40000元有4000元的利息很高,但实际上有可能是第1、2年交的40000元,要十几二十年之后才返还给你。

“非”避债工具

保险也并非可以用来避债的工具,到期返还的依然算作是您的财产。

按照规定,通俗来说,投保人购买的不论是传统型、分红型、 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还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统统都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

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欠了钱且被别人告上了法庭,那么你所保的保险产品,只要是能变现的保险产品(不论是分红,还是退保),都属于责任财产。就是说保险产品根本不能避债。


所以说就不要欠债了啦。

不过这里的重点在,要是欠债了,不要存侥幸心理,保险并非避债的工具。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让大家了解保险的一些概念上的误区,可不是让大家避开保险。关键时刻保险真的蛮能起作用,所以学会辨别不受诱惑才是硬道理。

保险就是保险,发挥它最基础的作用才最安全,多加的东西则要谨防画蛇添足了。


发表于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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