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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物理扣押房本,我们如何应对

发表于2013-03-14

物业继续以补交物业费为理由扣押房本,3.10日跟物业理论,根本没有道理和法律可讲,简直是一群不讲理的混蛋,不知道小区现在又多少被扣押的房本,大家该如何应对?

发表于2013-03-17

不交物业费不给房本。其实大家也别着急,在给他们两个月的时间。房本在那里都是放着,在他们那里放着他们还给咱们保管,丢了他们还得赔。比在咱们这里好。先放着呗。过了五一大家联合以来到法院起诉他们。这个起诉属于自诉事件,所以需要小区的业主要团结。谁参与起诉了,最后违约金就有谁的。不起诉的没有。

发表于2013-03-21

本周六小区举行业委会唱票,届时回龙观镇政府的相关人员也会到场,希望大家准时参加。唱票结束后,集体向开发商讨要房产证!!!!

发表于2013-03-25

“龙旗铭”今天发文,认为业主们应该缴纳物业费给泰华物业公司,并且说泰华物业公司扣压广大业主的房本是个人行为,并骂就此加以指问的人“你算老几?”。以下引用他的原话,供业主们欣赏:

《个人觉得,如果你真心想为小区做出什么贡献,那缴纳物业费也不违背你的意愿啊!不付出,怎么回报?

2、关于是否缴纳物业费拿房本,这些都是个人行为,你有什么资格质问呵呵?你算老几?》

发表于2013-03-26

缴纳物业费是你的义务,如果你有不满意的地方你可以不交。还有就是物业无权扣押房本,咱们的代办房产证的协议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和物业没半毛钱关系。建议你直接去开发商那里讨要房产证,不过不给,直接报警。现在业委会还没有经过政府备案,没有公章。不能算正式成立,所以咱们都算自然人,还没组织。所以你没有资格去质问人家呵呵。

发表于2013-03-27

按购房合同,开发商必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把房本交给购房人。从2012年8月31日起,每拖延一天,开发商按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2赔赏给购房人,大家可以算算,开发商该给你多少?

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起诉开发商了。

发表于2013-04-03

我问了售楼处,说是房本已经交到了贷款银行了,大家也可以再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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