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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校车客串灵车,如此客串合适吗?

发表于2013-08-19

近日,有报道称在江苏溧阳市,一所 的校车竟然在暑假的时候客串了一次灵车,将一跳楼坠亡的女子运走,而这一幕恰巧被这所 的一名女孩看到,而小女孩受惊,不敢再乘坐校车。而校方回应称该车辆并非真正的校车,而是一辆接送学生 、放学的社会接送车辆。与此同时,该车的接送协议也已经到期,新学期不会继续接送学生。


过去溧阳市的不少村镇没有通公交车,因此学生上下学很不方便。针对此问题,2006年 局等部门引导成立了“溧阳市学生接送车管理协会”。由该协会牵头,加强对社会接送车辆管理,司机、 和家长签订运送协议,每天早晚各接送学生一次,其余时间司机可以自行拉货运输。“这些社会车辆由协会参照校车标准严格管理,不超载,不超速,还安装有GPS。”


这次客串灵车的校车就属于协会管理,按规定,车辆除了早晚各接送学生一次,其他时间可以自行拉货运输。拉货运输与接送学生完全是混搭。虽然是在暑假,虽然该车与 的合同已经到期,但就能当做灵车吗?就算是用作拉别的东西的货车,对孩子们就一点坏处没有吗?是否校车应该专车专用呢?


发表于2013-08-19

近几年来校车的事故也频频发生,这校车安全问题也应该是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吧。关于校车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系统的规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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