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北京新版网签今日启用 购房者通过核验可办手续

发表于2011-02-24

18日起暂停的房屋权属和网签系统今日上午9时恢复正常———

本报讯 按照市住建委18日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布的信息,今天上午9时起,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网上签约系统将完成系统升级,恢复正常网签。17日起北京实施“京十五条”细则以来经“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提交审核信息并且通过审核的购房人,可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按正常程序进行签约。

2月16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国八条”细则——被业内称为北京“十五条”的实施细则出台,并从17日开始执行。根据该细则,北京买房“限购令”有了新规定。当天晚上,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后市和各区县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网签和产权证办理两个环节同时查购房资格。即购房人购房前需向开发商、二手房中介或各区县房产交易大厅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包括《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在内的“资格证明材料”,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才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而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发表于2011-02-24

根据市住建委有关规定,今后在京购买住宅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本市户籍家庭:购买新建住宅,买房人(购买二手房,则是买卖双方)需要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住宅,买房人(购买二手房,则是买卖双方)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