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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监局:北京 100万封顶 严防用 购房

发表于2017-03-02

京华时报讯(记者高晨)北京银监局昨天在其官网发布《北京银监局关于个人综合 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示辖内各银行防范 款风险,原则上个人综合 款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10年以内。而之前部分银行最高可以发放500万元贷款。

>>发布

银监局通知严防用 购房

个人综合 款,一般被称为 ,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担保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汽车等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求学等个人生活消费。

北京银监局在通知中表示,在日常 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综合 款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使贷款被挪用于股市 、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

通知表示,应加大对改善民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等方面的贷款投放,不得用于购房、 等非消费领域。不得利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与个人综合 款相捆绑的个人组合贷款品种,辗转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首付款资金需求。

由于 不严, 被挪用于房贷的情况普遍。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北京有接近一半的二套房贷款都跟 沾边,部分中介会帮购房者将 做成购房款。例如,市民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最多只能贷款40%,如果想多贷款,可办理“4+3”业务,即商业住房贷款40%,抵押 款30%,二者可以同时贷款。中介公司通常会和装修公司“串通”准备好合同材料,从银行套出 后再用作别处。该人士还透露,今年市场冷清, 逐渐收紧也与其有一定的关系。

>>新规

上限100万期限10年内

通知提到,为推动辖内消费金融健康发展,银行应合理确定个人综合 款的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的个人综合 款。对于家庭成员分别申请个人综合 款的,应审慎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

此外,通知还表示,各银行应从多维度对消费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多方查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并加强贷后检查和员工经营行为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的 上限高于100万元,部分股份制银行甚至达到500万元。目前北京城区的房屋价格动辄三四百万元,以房屋评估价的七成进行贷款,可以贷到200万元以上。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而如今,即使房屋估值再高,最高也只能拿到100万元贷款。

>>影响

冲击中 房地产市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北京银监局的新规定主要是从规范市场角度出发,有利于明确贷款用途,避免一旦楼市调整,银行金融体系受到额外冲击。从实际市场看,国内居民真实 的比例不高, 是高额 的确在用作其他 ,新规范出台后,对中 房地产市场会有一定冲击, 是对带有 目的的购买行为将会有明显的约束作用。

京城专业个贷机构伟嘉安捷企划经理吴昊表示,抵押贷款消费审查力度加大后,银行对贷款的真实用途等方面执行更加严格的核查,让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无从遁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净化中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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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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