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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6-12-28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 ,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6、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7、离婚时一方 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发表于2016-12-28

发表于2016-12-29

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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