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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告金地仰山开发商已租代售小区人防车位违法行为公开函

发表于2013-09-11

 

关于要求金地仰山开发商及物业

整改以租代售小区车位违法行为的公开函

金地仰山开发商、物业以及全体业主:

大家好!

我们是金地仰山小区的业主,活跃于金地仰山业主各个交流平台。今天我们谨代表部分业主,就金地仰山开发商及物业以租代售小区车位违规行为发布公开意见,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法规要求金地仰山开发商及物业对侵犯到业主切身利益的“以租代售小区车位”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以此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车位是北京一般家庭的基本需求,也是业主选择小区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签订金地仰山小区购房合同时,我们也 关注了合同关于车位费用的条款。购房主销售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约定“地上车位:停车管理费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地下车位:车位租金300元/月.车位;停车管理费80元/月.车位;临时停车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合同附件七中第三十条也有同样约定。

近期我们闻悉金地仰山开发商及物业正在单方面策划将小区 剩余人防车位以10万元/20年的方式进行长租(以下简称“该行为”),而不是按合同约定的380元/月(含80元管理费)的费用提供车位租赁服务,该行为本质是以租代售严重违反了合同法、人防工程法、物管费,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1.该行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车位租赁服务即违反了购房合同约定条款,违反了合同法;

2. 该行为违反了人防办对于人防车位不得出售、出租的相关管理规定;

3.人防车位属于国防资产,按物管法规定产权归国家 ,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若以租代售形式,产权无法保障;

4.10万元/20年的费用实际折合417元/月.车位,加上车位管理费合计为498元/月.车位(原合同为380元/月.车位),违反了合同中关于车位费用的条款;

5.长期租赁合同20年期限到期之后,名义上可以继续免费使用,但实际上长租业主权益并无法律保护;

6.此前金地仰山小区车位买卖产生的不和谐,已经造成极极其恶劣的影响,开发商和物业此次如一意孤行,将来业主无车位可停必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邻里、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及物业立刻停止车位以租代售、侵害广大业主权益的行为,信守承诺,严格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尽早公平合理地安排车位租赁事宜!同时,我们呼吁全体业主共同参与并敦促开发商及物业整改违法行为,大家团结起来共同维护业主权益。必要时,我们将通过 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积极与物业 营造和谐的小区氛围,但是我们要也要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今天我们发表自己的意见,是为了让我们的家园更美、更好,为了让公平和正义可以得到阳光的沐浴。

  

                    金地仰山西区业主

                                                     2013.9.11

金地仰山开发商近期推出10万20年的方式来出租人防车位!

既不合理又不合法,霸王条款,无视购房合同原定的300+80管理费的停车费方案,侵害业主利益,为开发商敛财。

试想想10万如果理财,每个月的分红,完全够每个月的停车费了。

业主QQ群:117865381

 

 

发表于2013-09-12

严重支持!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

发表于2013-09-12

开发商太不道德了,一人10万,600个车位,6000万,拿那么多存银行利息也老多了,,,想钱想疯了吧~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开发商当业主是人傻、钱多吗?大家一起联手,坚决抵制!!!!!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 绝不租金地的车位!!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我们一起维权。

发表于2013-09-12

支持,不能助长开发商违法行为,骗走我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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