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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A栋的商业立项到时候能按住宅卖吗?

发表于2010-06-29
就是像之前的商业立项一样,买来住,这样还可以吗。前段时间不是政策又不允许了吗?那嘉特美呢,还能这么卖不?
发表于2010-06-30
引用:case_1980 在2010-6-30 10:12:42写道:原帖
卖肯定是能卖,但是就是按照商业项目吧?
 

 

会不会跟酒店式公寓那样,政策出来前后的房子都分别按新旧政策处理呢?

发表于2010-06-30
发表于2010-06-30
引用:飞仙客 在2010-6-30 14:20:16写道:原帖
  
 
 好像有预售证 就不按新政策走了
发表于2010-06-30
完全糊涂了
发表于2010-06-30
发表于2010-06-30
不是啊,是禁止卖公寓了啊
发表于2010-06-30
近日,宁波、北京相继出台针对商业地产的销售管理规定,其中北京明确酒店式公寓禁止分层、分单元销售。这将意味着很多产权40年的所谓精装小户、酒店式公寓、LOFT户型都将很难再分割出售——

京甬相继出台政策,收紧酒店式公寓的销售,禁止酒店式公寓分层分单元销售。徐州会不会紧随其后?部分拥有此类产品的开发商直打鼓。

发表于2010-07-01
引用:硬嘉 在2010-6-30 15:22:30写道:原帖
不是啊,是禁止卖公寓了啊

 
 
酒店式公寓不可以卖了,但是公寓还是可以卖的。酒店式公寓以前是酒店立项的
发表于2010-07-02
引用:嘉人回眸 在2010-7-1 13:04:37写道:原帖
 
酒店式公寓不可以卖了,但是公寓还是可以卖的。酒店式公寓以前是酒店立项的
 
 又有空子可以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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