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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百德装饰提醒大家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发表于2012-02-20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验收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也适用于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的质量依据。

2、基本原则

21 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2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提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2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寻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2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2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2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在选材时应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装饰材料及用具。
       百德百佳装饰 13701356254 魏先生

发表于2012-02-20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验收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也适用于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的质量依据。

2、基本原则

21 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2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提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2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寻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2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2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2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在选材时应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装饰材料及用具。
百德百佳装饰 咨询电话:13701356254 1880139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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