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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规定单位租房作集体宿舍须遵“5平方米”规定

发表于2013-07-24

公司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是否也要遵守“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群租标准?上周,北京发布《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不少公司和居民对这一问题产生疑问。相关部门负责人昨天称,租用住宅作为“集体宿舍”,也需遵守群租房的界定。

餐饮、美发等服务行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相当普遍,这样的“集体宿舍”居住着为数不少的员工。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要求:“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若干规定》中还明确:“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发表于2013-07-24

餐饮业的宿舍可能达不到5平米的要求

发表于2013-07-24

安全措施得做好

发表于2013-07-24
引用:我不是wo在2013-07-24 10:08:41写道:
2楼

餐饮业的宿舍可能达不到5平米的要求  

就是就是

发表于2013-07-24

这样就不会给宿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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