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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维权人

发表于2012-04-26

莱镇宁静湾(莱镇家园三期)收房在即,本应广大业主开心的时刻,但业主期待已久的激动时刻却无法使业主激动,原因在于关于莱镇三期项目的坏消息相继传来。对于我们期待已久的莱镇三期项目,我们无法按捺住内心对于开发商诸多故意欺骗、侵权甚至置业主性命安危于不顾的行为的愤慨。

现将广大业主一致商量决定维权申明公开。我们并不想顶着扰乱社会治安的风险去和开发商斗争,我们只是想让尚有一丝善心的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以及解决方案!!对此我们广大业主表示一致坚决的支持!!

以下问题我们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一个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因此广大业主将于2012428日上午9时在收房处集体与开发商商讨解决方案

一、 面积问题

在实际测量结果中每栋楼建筑面积略有增加或者变化极小,但是套内面积增加较多。广大业主有理由对于这样一组数据产生质疑,开发商的解释是公摊小了、墙体变薄了。那么公摊为什么会变小呢,墙体为什么会变薄呢,难道开发商给建委备案的项目规划就是一纸空文吗?实际居住面积没变化,公摊面积小了,开发商居然还要我们广大业主补缴面积差,如此把一块面积重复卖给业主是极其不合理的。难道是认为业主的智商可以随意被开发商玩弄吗?更可气的是墙体变薄的问题。开发商对于业主公摊面积的侵占的同时居然还把我们业主的安危置于不顾。对此我们业主一直要求查看建委备案的规划墙体厚度,并且取消一切面积补缴。如果墙体厚度存在问题危害业主安全,我们将维权到底。

二、 收房流程问题。

在广大业主努力一致给建委反映情况下,建委已经责令开发商必须调整收房流程,即先验房,后收房。如果开发商一意孤行,我们广大业主只能请建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果没有满意答复我们将有权拒绝收房,由此造成的收房推迟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将有开发商自行承担。

三、 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代缴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除税务机关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均无权代为收取任何税费。补充条款“乙方向甲方缴纳办理产权的契税”无效。业主没有向甲方缴纳办理产权的契税义务。: w0 `% X7 H5 \9 ^0 \) H6 p
  《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目前,业主尚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哪来开立银行账户存储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可以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并在市国土房管局开办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后,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商量缴纳办法。;K* F/ ]/ S$ ^8 Y
  开发商无权将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我们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仅建立了买卖关系,即业主只要将购买房屋的款项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而业主缴纳税费的行为属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税务机构履行的义务,并不是向开发商履行的义务,因此,开发商无权将与其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没有关联性的事物作为其交房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强行要求我们委托开发商代我们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故广大业主要求自行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四、 小区东侧绿化带变小的问题。

在销售宣传过程中,无论是口头说明、宣传画册、沙盘模型,都明白无误的显示小区东侧,14号楼以东30米范围内都是小区内部绿地,但实际完工时业主发现,14号楼以东10米就是小区围墙。如果这部分地被政府征收了,那么这部分减少的面积是属于我们广大业主的,我们应该有知情权,甚至我们应该有这部分损失的补偿款。如果没有被政府征收,广大业主要求将其建设成为绿化带或者篮球场,还我们一片绿地。

五、 14号楼B3户型缺少隔断的问题。

业主的隔断居然不见了,。开发商是如此的粗心。这样的房子是怎样验收通过的呢?我们表示质疑。验收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公正?业主要求开发商将隔断按照户型规划重新完成,或者给B3户型的业主们折算经济补偿。

六、 顶层和次顶层飘窗的问题。

在顶层和次顶层的业主买房的时候,没有一个明确的地方说明顶层和次顶层不是飘窗,但是实际情况是的飘窗没了。我们要求开发商按照户型规划并且满足业主的选择权利。

七、 13号楼一楼户型有燃气阀门的问题。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第8.1.7节“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在公共空间内:……”中第2条“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此做法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占用业主的私人功能空间(原开发商宣传户型图册为水管位置摆放洗衣机位置)、强烈要求给予解决!!!

八、 工人随 小便的问题

当我们满怀热情去看自己房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家还没入住就变成了卫生间。一股股刺鼻的气味,一阵阵恶心的味道。这可是我们未来温馨的家。我们一致要求开发商清洗楼层,并且给与我们补偿。

以上均通过广大业主一致商议决定,并不代表某些个别业主。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与足够的重视,并对以上逐条给与解决!!!

发表于2012-04-26
好的,这都是涉及大家切身利益和安全问题,望大家业主2012428日上午9时准时到。若极个别业主不知道,请大家相互转告。
发表于2012-04-26

写得好!赞一个。

发表于2012-04-27
坚决维权,团结就是力量,28号上午一定去。
发表于2012-04-27

强烈支持!!
黑心开发商太坑人了

发表于2012-04-27
不只有顶层和次顶层,3层,4层也有这个问题
发表于2012-04-27
收房处在什么地方?
发表于2012-04-27
大家明天都去吗?在哪集合?
发表于2012-04-27
支持!为什么不安排在29号,刚好大家放假,去的人能多很多?
发表于2012-04-27
开发商拿我们当猴耍,MD,让他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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