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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媒体称房企纳税额超净利润两倍,是不是 最终转嫁给购房者呢?

发表于2013-12-02

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 税征管,推动土地 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这也让房地产行业繁杂且相对较重的税负现状再次引发关注。今年前三季度,A股上市房企纳税总额与净利润之比超过2:1.

按照“赚钱多交税多”的税收制度设计,房企高税负交织着复杂的现实因素,而由此衍生的高税负助推房价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记者通过软件统计发现,2013年前三季度,132家A股上市房企总纳税额为1015亿元,减去3.2亿元税费返还后的净纳税额为1012亿元;合计净利润494亿元;净纳税额与净利润之比为2.05:1.

以六年观察期来看,从2007年至2012年上市房企全年净纳税额与净利润之比通常保持在1:1左右。这意味着,每年这些房地产企业在赚取1元净利润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同时征税约1元,前后两者基本保持一致。

  

  某业内人士直言,无论这些税费是什么性质,也无论房企会计手段多么高明,这些税费最终仍要转嫁至房价之中,由购房者买单。


发表于2013-12-02

最后肯定是转嫁到我哦们身上了

发表于2013-12-02

谁是最后的消费者谁就得承担一切

发表于2013-12-02

肯定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来来消化啊

发表于2013-12-02
引用:风中娇在2013-12-02 10:44:59写道:
4楼

谁是最后的消费者谁就得承担一切

 就是的,什么费用都要消费者来承担

发表于2013-12-02

房企也得活 老百姓就倒霉吧 谁让你没房 谁让你有钱的

发表于2013-12-02

国家受的税种类真是不少啊,房价能不高啊?

发表于2013-12-02

这又是假消息吧

发表于2013-12-03

关键是申请不上呀

发表于2013-12-03

一定会让消费者来买单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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