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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

发表于2013-11-25

目前,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室正式立项。项目首席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财经法研究 主任刘剑文分析,根据三中全会要求,房地产税改革有望在先立法的基础上,启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四项税种的共同改革。

对于近日房产税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在23日会上包括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以及全国 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三位官员,均明确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提出,虽然三中全会之前不少人认为房产税下一步改革举措可能就是扩大试点城市,但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税收制度的决定,意味着这可能是一系列相关改革,而非扩大试点城市这么简单。

发表于2013-11-25

现在就是要先立法,可是现在也没有看见动静呢

发表于2013-11-25

房产税是一定要实施的,但是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发表于2013-11-25
引用:某乙乙在2013-11-25 11:02:25写道:
3楼

房产税是一定要实施的,但是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就是的,估计要等待国家找到替代房地产的支柱性企业了

发表于2013-11-25

现在国家还要指着房地产呢。。

发表于2013-11-25

希望不要加大普通老百姓的负担啊

发表于2013-11-25

对政策方向真的不好把控啊

发表于2013-11-25

简单的试点没有用

发表于2013-11-25

具体怎么弄啊?都快12月了,也没个信

发表于2013-11-25

改革释放红利,房产改革要么百姓、要么开发商、要么政府,必有一方受损才会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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