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费出现问题了,如果咱们不交,将会被公示!好可怕啊!
- 发表于2011-12-13
物业服务不到位怎么就不被公示呢?!!!
- 发表于2011-12-13
业为主会不是为业主做主的么!?
- 发表于2011-12-13
为什么会不交呢?
- 发表于2011-12-16
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仅仅是收物业费的,也是监督物业的。
- 发表于2011-12-19
引用:西风漂流带在2011-12-16 20:06:39写道:原帖
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仅仅是收物业费的,也是监督物业的。
- 发表于2011-12-19
引用:longjourney2011在2011-12-19 13:29:06写道:原帖
是的,但是很多小区入住n久了都没有业委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最近市住建委就《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后,业主大会将作为实体组织,收缴小区公共部分收益、物业费,同时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缴纳物业费,发放业委会成员工资、津贴等。为保证其透明,《暂行办法》要求业主大会必须建年度公示和审计制度。另外,如果业主欠物业费,业主大会可按约定公示欠费业主姓名、收取滞纳金等。
业委会也变成枪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