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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陈东升孔东梅:制约保险发展的原因

发表于2012-02-27
陈东升孔东梅:航运业是国际商业活动中 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一种国际化和风险较大的行业,成熟的国际航运 都有发达的海上保险业。中国海上保险,从海运总量看,2004年船队总运力 第4,集装箱船队总量 第5;从港口能力看,2004年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 首位从对外贸易额看, 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2004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1547亿美元,居 第3位。

陈东升孔东梅说到中国的海运业和对外贸易发展速度很快,为国内港口城市建设了有利的条件和基础。但与航运业相关的海上保险发展滞后。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以整个货运业务为例,可以看出两大特点:一时这些年货运保险发展速度相对其他险种缓慢;二是货运险在整个险业内市场份额下降,从全国看,货运险占的收入比重也一直在下降,货运险的收入比重也在下降。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造成我国海上保险发展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第一点:保源的流失

这些年由于多种原因,国际贸易中价格条款都在上升,这样一来,除非国外进口商委托国内出口商在中国投保,这样使得国内蓬勃发展、快速发展的货物贸易所引致的保险服务流向了国外。另外,国内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理赔难问题,使得货主倾向于将有关保险问题推给国外方去负责。这样,势必导致国内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保源的下降。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第二点:条款差异

中国海上货运险常用两种条款,即ICC和CIC条款,这两种条款存在明显差异。例如协会条款ICC(A)中除列明除外责任外,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而国内对应CIC一切险条款中除列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对"外来原因"没有定义。20多年过去了,陈东升孔东梅,"外来原因"到底是什么依然是个问题。在华联粮油诉华安保险案中,广东海事法院和广东高院都没有支持"一切险"为列名风险的解释。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保险法律确立的不利解释原则和国际惯例是一致的,但由于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约束力,同种保险条款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可能出现相互冲突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如海南高院以及海事法院在有关案件的判决书中都有"一切险"为列明风险的判词。而何种条款适用不利解释, 是这个不利原则能否适用国家保险管理机关颁布或核准的条款,将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的争议结果。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没有相应规定。这样,业务员展业时如未对客户进行充分必要的解释,我国的进出口货运险条款常常使国内被保险人,尤其是国外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不理解,保险争议后导致客户的流失。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第三点:保费下降

随着市场主体增多和对外开放,竞争主要集中在费率,费率的下降是造成保费下降的直接原因。就货运险而言,竞争尤为激烈。IUMl2004的数据显示,国际市场1999—2003年,货运险赔付率在60%一82%之间,而中国的货运险赔付率在40%一60%之间,陈东升孔东梅,可见货运险是盈利能力很强的效益型险种。由于费率竞争的缘故,就市场整体而言,保额增长幅度低于费率下滑幅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规模。如我国主要港口城市如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和天津的货运保险费率与现在市场通用的人保的进出口货运险费率相比下降70%以上,5大港口城市2003年货运险保费总的收入仅10亿元多一点,其中海上占了近一半。就船舶险而言,中国船舶险费率—直低于国际市场的水平,至于费率偏低的幅度,由于承保的船只不同,很难进行量化的表述。在国际市场上,由于近年船舶出险频繁,船舶险一直是亏损经营。IUMl2004的数据显示,1999—2003年,国际市场船舶险的赔付率在75%以上,尤其是1998、1999、2000,2002年国际市场赔付率均在110%以上。很多再保险公司退出该市场,市场承保能力下降,费率迅速上升。国内船舶险费率依旧走低,保险公司很难找到国际再保险人的支持。就船建险而言,中国造船业去年占 市场份额15%,今年将达到18%,仅上海主要造船厂的订单已经到了2008年,而上海市场的船建险费率目前还达不到当初人行核准的基础费率(船舶建造险费率由基础费率和建造期按月份加费费率两部分组成)。目前,费率管制已逐步放开,费率市场化已是必然,费率的全面开放对保险公司的压力是巨大的,价格战在一定时期内会一直存在。另外,中介手续费不断攀升、保费批减增多,保险公司隐性支出越来越大,导致保险净费率的降低。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第四点:技术和服务体系待完善

在风险防范和管控方面与国际保险业差距巨大,如缺乏对高保额、高风险货物等的装、御船、运输及中转环节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上述收费水平还要支付这些费用,成本就更成问题。对于运输、贸易、结算等稍为复杂一些的赔案及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司法管辖以及需要对海上运输造成的货损实施财产及证据保全、担保和反担保等。由于时间紧,操作难度大,国内公司往往在理赔过程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节省费用,出险后往往是保险公司自己检验定损,面对被保险人既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损失的定性定量缺少公正性,同时影响到可能的代位追偿。

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第五点:人才短缺

海上保险风险集中、投保成本高,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目前国内一线展业人员中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缺乏,在各公司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中,既懂保险,又懂外语、贸易、航运、海商海事、国际法律公约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少得可怜,也制约了业务发展需要。

从以上陈东升孔东梅分析的五点,我们就可以清晰的看出制约国内海运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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