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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决定》提出的不动产登记是不是会影响房地产市场?

发表于2013-11-21

《决定》提出的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解读】楼建波介绍,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从执行层面看,是以市、县为单位。从领域上看,是由各部门分别登记,虽有很多弊端,但也是管理需要。比如,负责房屋的住建部门可以随时了解房屋的各项信息。

他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承认公示和保护百姓权利。对于原先的各部门来说,过去通过登记来体现的职能,也要实现共享。

“首先,需要跨地区的共享,各个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该共享,这对于征税、住房保障的认定都是 需要的。”楼建波说。

“同时,各部门也应该实现共享。”楼建波表示,此次会议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 仍由原部门负责,这些部门管理和 本领域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也必须要掌握,因此必需实现有效率的信息共享。

查询 建立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

【会议决定】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解读】楼建波介绍,目前我国不动产也提供一定限度的查询,比如住房信息,法律规定,房屋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是可以查询房屋相关信息。当然,出于保护隐私,对于其他人的查询有一定限制也属正常。此外,相关部门为了征税、反腐的需要,可以查询住房信息,也是允许的。

楼建波建议,此次提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将来对登记信息的查询应该进行分类。如房屋、土地的自然状况,如坐落位置、面积大小等一般性信息,应该放开查询。而对交易价格和条件,以及一些涉及隐私性的信息,查询仍应有一定限制。

“公开查询不是谁都可以查,什么都可以查。”楼建波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会对查询主体、查询信息的本身进行分类、分层,执行可行的细则。公开查询的主体和查询的信息应该依法,不侵犯他人隐私。而会议也明确提出,要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个是在解读三中全会精神后开始的第一个针对房地产的政策,这样一来是否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大家都来解读一下吧~~


发表于2013-11-22

一 会增加透明度令不法财产暴露出来 二 有助于房产税的顺利征收 

影响不影响市场?认为会影响市场 但影响程度多大 得视执行的有效性而定 应不造成增加以居住为目地的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为前提 个人拙见

发表于2013-11-26

如果房子都实名制了 会不会造成楼市的大幅度抛售?

发表于2013-11-26
引用:深度近视镜在2013-11-26 09:57:15写道:
3楼

如果房子都实名制了 会不会造成楼市的大幅度抛售?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就会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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