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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 学迁址违规占地 旧址变身无证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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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 学迁址违规占地 旧址变身无证商品房
12564jkiop
发表于
2016-12-15
进微信群讨论
走近河北省沙河市的赞善村,朗朗的读书声分外清晰。寻声望去有一栋醒目的红色大楼,这就是赞善 。
??从2015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至今已有一年多,但围绕这所 的质疑之声却未曾中断。
??2009年,赞善 楼被测评为危楼并要求重建,新 楼从赞善村里迁到了村边缘 一条公路的位置,与旧址相距200米左右,不过土地证至今还未办下来。
??与此同时,赞善村在赞善 旧址上建起了3排6层的商品房,并对外公开出售。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相关事宜时,却得到了这样的说法:这个房子属于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
??沙河市 局副主任邵兴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对赞善村作过处罚,主要是因为调地后没有办理土地证。而 旧址上怎么做开发,这和 没有关系。
?? 新址违规占地遭处罚
??站在赞善村口,赞善 崭新的红色 楼很容易吸引行人的目光。走到校门口,可以清晰地听到操场上施工队正在作业的机器发出轰鸣声,这些景象似乎在告诉我们,这所 新建成不久。
??邵兴民介绍,新 楼是2012年开始建设,2015年暑假开始投入使用。
??但是在赞善 2015年9月份开学的时候,却出现了一点小插曲。
??赞善村村民王军(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新 楼占了另一个村(18队)的个人耕地,赞善村承诺给被占地的村民每人2万元补偿,结合土地的面积,相当于一亩地约40万元的赔偿。但 楼盖好后,补偿资金没有落实到位,一些村民就在开学的时候把 楼堵住了,后经协商,落实了补偿资金。
??赞善 为什么不在旧校址上建设 楼,而选择距离旧址约200米以外的地方建新楼呢?
??邵兴民称,2009年 部实施中 校舍安全工程时,当时赞善 的 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设的一栋三层楼,被认定为C级,属于危房,根据要求需要拆除重建。由于 旧址后面有一条河,导致扩建受限,此前 楼和操场不是一个整体,中间隔了一条路,经常有车出入,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原赞善 属村办 ,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为 区,南校区为运动区。 建筑被上级有关部门列入危改项目。由于运动场和 区分属两处,给 工作带来不便,学生上体育课需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也不符合国家“校安工程”要求。鉴于此,为了便于 和消除安全隐患,赞善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负责将北校区置换到南校区建设,形成一个整体校园,原赞善 北校区土地归集体使用。
??据了解,赞善 北校区原址占地8.7亩,此次置换新址后,新建 占地也为8.7亩。那么置换的新址此前是否为耕地呢?
??“我们 不负责征地,我们是为了(将 楼和操场)整合到一起,土地是置换,现在的是8亩多,原来的也是8亩多,村里面把土地征好,把围墙建好,我们在里面建 楼。”邵兴民说,新建设的 用地是有条件建设区。
??据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三界四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所谓有条件建设区是指为适应城乡建设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的规划期内用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范围边界。
??邵兴民透露,为了建设新校区,在2012年刚开始建设的时候,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对赞善村作过处罚,主要是因为调地后新校区没有办理土地证。目前,村里面的罚款也没有交,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还在走程序。
??沙河市国土资源局证实:新址于2013年2月建设,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局已对相关违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
??“校安工程是国家层面要求建的,当时 没有土地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要办好土地证再建设 ,时间肯定来不及。现在全国有不少的 没有土地证,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办土地证手续很麻烦。”邵兴民告诉记者。
?? 旧址建商品房售卖
??蹊跷的是,赞善 原址土地的利用也引起了争议。
??沿着赞善 旁边的道路向村里走200米左右,已经看不到赞善 旧址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建有三排六层新楼的小区,除了小区里面的路面尚未硬化外,楼房基本建设完成,且已经开始对外出售。
??这些高楼在赞善村低矮的楼房面前,显得崭新、耀眼,很多村民都想在此拥有属于自己的新家。作为赞善村村民,刘翠(化名)已经向开发商交了12万元定金,并选好了房子,等着小区建设完成后,交完余款便可入住。
??刘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小区内房子好一点的楼层基本上都卖完了,现在正在给小区路面做硬化,开发商说今年底可以交房。
??但刘翠同时告诉记者,买村里面盖的这个小区商品房没有房本,都是小产权,只能跟开发商签合同。开发商拟了一个3页纸的合同,合同内容简单,由于与沙河市区楼盘卖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同,所以大家都不愿意签。
??实际上,早在2014年2月,河北省政府 厅曾印发《全省“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小产权房”登记台账和违法违规项目档案,逐个对“小产权房”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实施方案,叫停一切“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
??“为了建房子的事情,有人去告状,开发商说不怕告,相关证件都已经批了,属于个人开发。”刘翠说,除了本地村民外,也有不少外地人来这里买房。
??刘翠介绍说,本村人购买村里这些小区的房子也是按照统一价格,与外地人来购买待遇一样,不会有价格优惠。
??随后,记者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了赞善村小区的一位张姓售楼负责人,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现在小区里面还有楼房在卖,外地人也可以买房,房价一层是1690元/平方米,顶层1400元/平方米,均价1700元/平方米左右,平均一套房子售价大概20多万元。
??那么这些房子是否是正规的商品房呢?对此,该售楼负责人说:“这个房子就属于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和我们的开发商负责人签合同,能否走贷款不太好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 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那么,通过土地置换,赞善 将旧址土地归还给赞善村之后,开发商在赞善 旧址上建设商品房是否获得了相关证件和被确权呢?沙河市国土局并未就此给记者以明确答复。
??该部门只回复称,经赞善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请赞善办事处报当地政府同意,赞善村将赞善 原址(北校区)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由村集体统一安排使用。
??赞善村村民张立(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我到沙河市国土局去了很多次,2014年小区承建动工的时候,就去了沙河市国土局(举报),(举报后)国土局派人过来检查,要求他们停工。等检查的人走了之后又开始动工了。”
12564jkiop
发表于
2016-12-15
呵呵2228291212
发表于
2016-12-16
楼主,这个APP挺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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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从2015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至今已有一年多,但围绕这所 的质疑之声却未曾中断。
??2009年,赞善 楼被测评为危楼并要求重建,新 楼从赞善村里迁到了村边缘 一条公路的位置,与旧址相距200米左右,不过土地证至今还未办下来。
??与此同时,赞善村在赞善 旧址上建起了3排6层的商品房,并对外公开出售。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相关事宜时,却得到了这样的说法:这个房子属于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
??沙河市 局副主任邵兴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对赞善村作过处罚,主要是因为调地后没有办理土地证。而 旧址上怎么做开发,这和 没有关系。
?? 新址违规占地遭处罚
??站在赞善村口,赞善 崭新的红色 楼很容易吸引行人的目光。走到校门口,可以清晰地听到操场上施工队正在作业的机器发出轰鸣声,这些景象似乎在告诉我们,这所 新建成不久。
??邵兴民介绍,新 楼是2012年开始建设,2015年暑假开始投入使用。
??但是在赞善 2015年9月份开学的时候,却出现了一点小插曲。
??赞善村村民王军(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新 楼占了另一个村(18队)的个人耕地,赞善村承诺给被占地的村民每人2万元补偿,结合土地的面积,相当于一亩地约40万元的赔偿。但 楼盖好后,补偿资金没有落实到位,一些村民就在开学的时候把 楼堵住了,后经协商,落实了补偿资金。
??赞善 为什么不在旧校址上建设 楼,而选择距离旧址约200米以外的地方建新楼呢?
??邵兴民称,2009年 部实施中 校舍安全工程时,当时赞善 的 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设的一栋三层楼,被认定为C级,属于危房,根据要求需要拆除重建。由于 旧址后面有一条河,导致扩建受限,此前 楼和操场不是一个整体,中间隔了一条路,经常有车出入,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原赞善 属村办 ,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为 区,南校区为运动区。 建筑被上级有关部门列入危改项目。由于运动场和 区分属两处,给 工作带来不便,学生上体育课需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也不符合国家“校安工程”要求。鉴于此,为了便于 和消除安全隐患,赞善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负责将北校区置换到南校区建设,形成一个整体校园,原赞善 北校区土地归集体使用。
??据了解,赞善 北校区原址占地8.7亩,此次置换新址后,新建 占地也为8.7亩。那么置换的新址此前是否为耕地呢?
??“我们 不负责征地,我们是为了(将 楼和操场)整合到一起,土地是置换,现在的是8亩多,原来的也是8亩多,村里面把土地征好,把围墙建好,我们在里面建 楼。”邵兴民说,新建设的 用地是有条件建设区。
??据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三界四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所谓有条件建设区是指为适应城乡建设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的规划期内用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范围边界。
??邵兴民透露,为了建设新校区,在2012年刚开始建设的时候,沙河市国土资源局对赞善村作过处罚,主要是因为调地后新校区没有办理土地证。目前,村里面的罚款也没有交,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还在走程序。
??沙河市国土资源局证实:新址于2013年2月建设,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局已对相关违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
??“校安工程是国家层面要求建的,当时 没有土地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要办好土地证再建设 ,时间肯定来不及。现在全国有不少的 没有土地证,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办土地证手续很麻烦。”邵兴民告诉记者。
?? 旧址建商品房售卖
??蹊跷的是,赞善 原址土地的利用也引起了争议。
??沿着赞善 旁边的道路向村里走200米左右,已经看不到赞善 旧址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建有三排六层新楼的小区,除了小区里面的路面尚未硬化外,楼房基本建设完成,且已经开始对外出售。
??这些高楼在赞善村低矮的楼房面前,显得崭新、耀眼,很多村民都想在此拥有属于自己的新家。作为赞善村村民,刘翠(化名)已经向开发商交了12万元定金,并选好了房子,等着小区建设完成后,交完余款便可入住。
??刘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小区内房子好一点的楼层基本上都卖完了,现在正在给小区路面做硬化,开发商说今年底可以交房。
??但刘翠同时告诉记者,买村里面盖的这个小区商品房没有房本,都是小产权,只能跟开发商签合同。开发商拟了一个3页纸的合同,合同内容简单,由于与沙河市区楼盘卖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同,所以大家都不愿意签。
??实际上,早在2014年2月,河北省政府 厅曾印发《全省“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小产权房”登记台账和违法违规项目档案,逐个对“小产权房”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实施方案,叫停一切“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
??“为了建房子的事情,有人去告状,开发商说不怕告,相关证件都已经批了,属于个人开发。”刘翠说,除了本地村民外,也有不少外地人来这里买房。
??刘翠介绍说,本村人购买村里这些小区的房子也是按照统一价格,与外地人来购买待遇一样,不会有价格优惠。
??随后,记者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了赞善村小区的一位张姓售楼负责人,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现在小区里面还有楼房在卖,外地人也可以买房,房价一层是1690元/平方米,顶层1400元/平方米,均价1700元/平方米左右,平均一套房子售价大概20多万元。
??那么这些房子是否是正规的商品房呢?对此,该售楼负责人说:“这个房子就属于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和我们的开发商负责人签合同,能否走贷款不太好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 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那么,通过土地置换,赞善 将旧址土地归还给赞善村之后,开发商在赞善 旧址上建设商品房是否获得了相关证件和被确权呢?沙河市国土局并未就此给记者以明确答复。
??该部门只回复称,经赞善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请赞善办事处报当地政府同意,赞善村将赞善 原址(北校区)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由村集体统一安排使用。
??赞善村村民张立(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我到沙河市国土局去了很多次,2014年小区承建动工的时候,就去了沙河市国土局(举报),(举报后)国土局派人过来检查,要求他们停工。等检查的人走了之后又开始动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