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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祸猛于天灾也

发表于2015-12-03

近期,南方连续出澳洲本科申请现强降雨,导致多地发澳洲 前十的大学生安全事故。在云南,澳大利亚大学 刚刚斥资42.18亿澳大利亚大学 通车2月不到突然出现加拿大读研要求车2月不到突然出现大面积坍塌,正在公路行驶的车子瞬间消失,随后被证实翻入近千米的山谷。网友在微博上曝出这一消息,随后被万人转载,网友质疑其为豆腐渣工程。云南绿春县政府称,路面塌陷是进入雨季,导致的自然地质灾害。
再让我们看一条关于福岛核电站事故的报道,日本《读卖新闻》7月5日报道称,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的日本国会“事故调查委员会”当天下午发表了最终调查报告。报告首次将事故的根本原因定性为“人祸”,称是由于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 当局的监督不力所致。报告最后还提出七点建议称,为防止事故造成的影响扩大,首相官邸和 当局要“重新完善政府的危机管理体制,努力改革。”
同样是面对安全事故发生,一方“高效及时”地回应称事故是由“天灾”造成;一方“拖沓”地花费一年多的时间的将事故原因总结为“人祸”。截然相反的态度,值得我们深思。
笔者认为,南方夏季多暴雨是常识,为什么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将“天灾”因素考虑进去?也许有人说那是几十年一遇,那么试想一个区域也许几十年都没有火灾,消防队是不是可以不进行配置?天灾固然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但天灾是无法挽回的客观存在,它就像人早晚有一天会死亡一样,谁都无法改变。正所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原因就在于,我们总是认为人祸可以避免,但现实中人为因素使得这一切都不可避免。明明可以避免但是却没有避免的,才是最可怕的。
全球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自然灾害对人们的危害会越来越大。对此,一味地“怨天”毫无意义,事故发生后又片面地“尤人”同样无济于事。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充分发挥人的前瞻性、主动性、积极性,力求防患于未然。
“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少数部门和企业存在安全运行质量低下、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执行力不强等原因造成的。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绩考核和问责制度,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强化国家监督、部门负责、企业自律、职工尽责的生产管理和运行机制,才能不断增强防范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天灾让人害怕,让人努力去生存。人祸却能让人失去生存的希望。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各种政策、措施的落实都要靠人。各级部门和企业要把眼界放开阔,要洞察周边环境,密切关注“天上”和“地下”的各种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唯此,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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